【名家專欄】美憲法思想基礎十七:艾薩克‧牛頓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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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5月27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Rob Natelson撰文/任季編譯)儘管本系列的每篇文章都以一人或多人為主題,但這個系列不是關於個人的,而是聚焦於他們所代表的思想。

艾薩克‧牛頓(Isaac Newton)爵士不是馬庫斯‧西塞羅(Marcus Cicero)或約翰‧洛克(John Locke)那樣的政治思想家,他是一位科學家。事實上,他是科學革命的先行者。這場科學革命不僅改變了人們對物理宇宙的思考方式,也改變了對政治和政府的思考方式,從這個角度講,牛頓和他的科學同事們大大影響了美國憲法。

牛頓和科學革命

亞里士多德的著作主導了整個古代和中世紀的科學理論和實踐,然而,這種主導地位在文藝復興時期和隨後的年代逐漸消失。尼古拉‧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完善了日心說,即太陽而不是地球位於太陽系的中心,約翰尼斯‧開普勒(Johannes Kepler)刻畫了行星軌道,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勾畫了科學方法,伽利略‧伽利雷(Galileo Galilei)在物理學和天文學方面有所突破,勒內‧笛卡爾(René Descartes)創立的解析幾何促進了數學和物理學的結合,戈特弗里德‧萊布尼茨(Gottfried Leibnitz)推動了數學、物理學和哲學領域的發展。

牛頓是這個啟蒙時代的先行者

他於1643年(按我們現在的日曆)出生在英國林肯郡。他有一個艱難的童年,稍大的時候才展現了他的才華,在進入劍橋大學就讀後做出了一連串開啟一個時代的發現。

牛頓發明了微積分,並在光學和運動規律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他用拉丁文表達萬有引力的詞彙——gravitas,意即「沉重」,給了我們現在的「重力」(gravity)一詞。《大英百科全書》將他的著作《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一書視為「整個現代科學的基礎」。

牛頓後來成為英國王家學會會長和鑄幣廠的監管。他深入參與了鑄幣廠的實際管理工作,是第一位被封為爵士的科學家。他於1727年去世,享年84歲。

對政治思想的影響

科學革命,特別是牛頓的工作,讓人們了解到宇宙並不是隨意或混亂的,是受秩序規則支配的。一旦你知道這些規則,物理宇宙就變得可以預測了。用18世紀的說法,物理世界是「機械性的」。

牛頓的成功激勵了其他人去發展數學、機械和天文模型。加里‧威爾斯(Garry Wills)的《發明美國》(Inventing America: Jefferson’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一書描述了18世紀對機械秩序和平衡的迷戀,以及把「機械論」套用在政治上的現象。例如,威爾斯在談到《獨立宣言》時寫道:「宣言的開頭是牛頓式的。它左右了法律。」威爾斯還說,「牛頓為無生命宇宙建立秩序的做法導致人們在人類活動中尋求一種同等的模式」。

對憲法的影響

1787—1790年,在關於憲法制定和批准的辯論中,參與者經常在科學定律和政治、憲法制度之間進行類比。從約翰‧狄金森(John Dickinson)在制憲會議期間的個人筆記中可以看到一些相關記錄。

制憲會議的早期,主張建立一個強大的國家政府,使各州完全處於從屬地位的論點占據了主導地位。詹姆斯‧威爾遜(James Wilson)和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是這種論點的主要倡議者。

麥迪遜還贊成建立一個小型貴族精英參議院。他聲稱,參議院人數多了就會變得沒有足夠的影響力,他把這種情況與羅馬共和國的護民官相比。麥迪遜說,當他們的人數增加時,他們就失去了影響。

1787年6月7日,出於對這種情況的不滿,狄金森決定出擊。在麥迪遜的筆記中,記載了狄金森的講話:

「保持一定的洲級機構(或說獨立性)是必不可少的。它將在不同的權力機構之間產生碰撞,人們希望這種碰撞可以形成這些機構間的相互制約。試圖完全廢除各州的獨立性,將削弱我們國家的議會,是不切實際的,會帶來毀滅。他把擬議的國家制度比作太陽系,在這個太陽系中,各州是行星,應該讓它們在各自適當的軌道上自由移動。

「按照這位賓州的先生(威爾遜先生)所說的,他就是要消滅這些『行星』。如果各州政府被排除在國家政府的機構之外,所有權力直接來自人民大眾,其結果將是國家政府會變成現在各州政府的樣子,所有的弊端也會繼承下來。改革只會將13條小溪匯成一條大河,在沒有任何反對意見的情況下流向同一方向。

「他堅持認為,參議院的人數應當足夠多,這樣來自於家庭的權重和其它因素的影響會增大。他不承認護民官制度會隨著人數的增加而失去權威,同時對這一制度進行了歷史性的闡述。如果(麥迪遜先生的)推理是正確的,它會證明參議院的人數應該減少到10人以下,即護民官團的最高人數。」

請注意狄金森將麥迪遜關於羅馬護民官的論點簡化為一種荒謬說法的方式。然而,這裡不是關注這種觀點的對錯,而是狄金森的機械論表達方式:「……權力機構之間的碰撞」,太陽系,大河的流動,及「權重」的說法等。

類似的類比出現在整個憲法辯論中。除狄金森外,其他參與者也特別提到了太陽系。一位使用筆名「馬庫斯」的作者斷言,根據憲法,「州司法機構像是與適當行星相配的衛星,聯邦司法機構就像太陽一樣,珍惜和保護著整個行星系統」。

我最喜歡的例子來自於1788年初舉行的馬薩諸塞州的批准大會。憲法的反對者一直在爭論年度選舉的問題,他們說這是來自於自然界本身的建議。

威廉‧赫謝爾(William Hershel)僅在七年前才發現了天王星。憲法的支持者詹姆斯‧鮑登(James Bowdoin)利用這一發現,以反對者的名義提出了一個觀點:

「如果把天體的旋轉作為規範選舉的原則,那就不應有任何固定的周期,因為在某些系統中,它非常短,而在最新發現的行星上,它的旋轉周期是我們的80年。」

查爾斯‧特納(Charles Turner)起身回應:

「在回答鮑登先生時,……他說,他非常贊成每年一次的選舉,他認為……如果選舉周期可變,就會建立一個危險的先例。因為……這個原則可能會導致一種情況,到時候就會像這位尊敬的先生所談到的,我們的選舉周期會變的像星星的旋轉周期那樣長。」

對憲法結構的影響

最終憲法的大部分內容都類似於一台環環相扣、精心調試的機器。正如卡羅爾頓(Carrollton)的查爾斯‧卡羅爾(Charles Carroll)所寫的那樣:

「聯邦政府的三種不同權力被巧妙地結合在一起,以便通過相互制約和制衡來達到平衡。對於這種政府機制的設計者來說,主要的完美之處就是這種相互制約和制衡……幾個州政府都有自己的運行空間。因此,當把州政府限制在其軌道內時,整個體系的各部分也都會各就其位。每部分的作用和反作用將在我們的社會中產生我們在物理世界中看到的那種秩序、穩定。如果我可以將偉大的事物與渺小之物相比較,在那裡,每顆行星、每個系統的每個中心都在吸引和被吸引,排斥和被排斥,保持那種位置,並在那些球形軌道中滾動,這就是所有生命的創造者給每個人規定的。」

規定了修正程序的憲法第五條,進一步體現了這種錯綜和平衡的結構。麥迪遜是該條款的主要起草人,這表明他贊同他那一代人的下述「機械」思維模式:

● 第五條規定了兩種提出修正案的方式:一種是基於更加民主的國會方式,另一種是基於州政府的會議方式。

● 對於國會來說,只要有投票權的多數人同意,就可以考慮提出修正案;但要真正提出修正案,必須有兩院三分之二的人同意。

● 相反,要想讓會議考慮一項修正案,必須有三分之二的州同意;但要想讓會議提出建議,只需要有投票權的多數州同意。

● 與這兩種提案方式相類似的是兩種批准方式:由民選的州議會(被認為是更民主的模式)或州立法機構(更基於州政府的模式)批准。

● 這兩種批准方式都需要四分之三的州批准,這一比例既能確保各州的廣泛同意,又能確保符合民眾的廣泛意願。

平衡和秩序,都是非常牛頓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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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羅伯特‧G‧納特森(Rob Natelson),前憲法學教授,丹佛獨立研究所憲法法學高級研究員。

原文:Ideas That Formed the Constitution, Part 17: Sir Isaac Newton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所表達的是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立場。

責任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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