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0月31日訊】紐約市習以為常的「亂穿馬路」(Jaywalking)——行人不走斑馬線或不管紅綠燈就過馬路的做法,現在已經正式合法化,不再會被警察取締或罰款了。
市議會上個月通過了這項有關行人穿越馬路指南和通行權的新法,市長亞當斯沒有在30天內簽署或是否決,因此依法在10月26日正式生效成為法律。
新法允許行人在任何地點過馬路,包括在斑馬線以外或是闖紅燈,都不會違法;不過新法也告誡行人,在斑馬線以外過馬路沒有通行權,應該讓路給其他有通行權的車輛。
新法的主要發起人、市議員納西斯(Mercedes Narcisse)表示,紐約市警去年開出的亂穿馬路罰單,90%是開給黑人和拉丁裔。她表示,每個紐約市民都會亂穿馬路,這種習以為常的行為不應受到懲罰,特別是對有色人種社區不公平。
亞當斯的發言人加西亞(Liz Garcia)對市長沒簽署也沒否決,讓該法案自動生效的作法沒有多做解釋。但她指出,亂穿馬路是非常危險的行為,並且可能必須對造成的事故承擔民事責任,市府鼓勵行人利用現有的安全方式來過馬路。
此前紐約市自1958年就制定取締亂穿馬路的法律,最高可處250美元的罰款。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指出,數十年來,警方一直以取締亂穿馬路當藉口,任意對民眾攔截、盤問和搜身,尤其是對有色人種。該組織表示,隨著新法生效,希望亞當斯政府和市議會繼續檢討並廢除那些無助於公共安全,只會讓民眾觸法的老舊過時法律。
據總部位於華盛頓州西雅圖的「美國步行」組織(America Walks)稱,除了紐約市,近年來已有數州或城市將亂穿馬路合法化,包括加州、內華達州和維吉尼亞州,以及科羅拉多州丹佛市和密蘇里州堪薩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