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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商人曹興誠提告中共官員 反擊北京制裁

曹興誠(中)11日表示,對國台辦主任宋濤及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訴訟。(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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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中共國台辦上月宣布將前聯電創辦人曹興誠等人列為台獨頑固分子,並聲稱要「重拳出擊、嚴厲懲治」。對此,曹興誠11日舉行記者會表示,他們要正式對國台辦主任宋濤及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訴訟,指控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記者會結束後,曹興誠的律師鄭文龍、劉繼蔚、黃思維也前往台北地方法院遞狀。

2024年11月11日,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及曹興誠舉辦「用台灣的法治與文明,反擊中國的獨裁與流氓」記者會。
2024年11月11日,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及曹興誠舉辦「用台灣的法治與文明,反擊中國的獨裁與流氓」記者會。(宋碧龍/大紀元)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舉行「用台灣的法治與文明,反擊中國的獨裁與流氓」媒體分享會。曹興誠表示,中共國台辦對他的恐嚇違反刑法,所以他正式提出控訴,法律結果如何是另一回事,但立場要堅持,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中共無權恐嚇他們的生命安全、自由。

2024年11月11日,律師鄭文龍指出,陳斌華在記者會指控曹興誠是台獨頑固份子,要限制旅行、限制經商自由,甚至威脅危害生命,不僅違反國際法,更觸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年11月11日,律師鄭文龍指出,陳斌華在記者會指控曹興誠是台獨頑固分子,要限制旅行、限制經商自由,甚至威脅危害生命,不僅違反國際法,更觸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宋碧龍/大紀元)

鄭文龍表示,本案在北院成案後會分案給承審法官,法官可能會傳他們或曹興誠去問,接著會發傳票給陳斌華,現在兩岸關係訴訟文件的遞送沒有問題,但陳斌華跟宋濤應該不會來應訊,如此後面就會請法官依法發布通緝,以後陳斌華跟宋濤來台就會被逮捕。

鄭文龍透露,除在台灣控告外,他們也考慮兩個行動,一、因為美國有外國人侵權請求法,所以在美國可以告這兩人,他們也已經在聯絡美國律師,時機成熟時會在美國提出訴訟;二、國際法趨勢容許非國家企業機構或個人在國際法庭提告,這比較難,但會考慮。

2024年11月11日,「用台灣的法治與文明,反擊中國的獨裁與流氓」記者會。圖為律師劉繼蔚。
2024年11月11日,「用台灣的法治與文明,反擊中國的獨裁與流氓」記者會。圖為律師劉繼蔚。(宋碧龍/大紀元)

劉繼蔚指出,目前最主要的行動策略是訴訟面,中華民國法院不應該拒絕或不受理本案,理由在於任何人都不應該對中華民國國民進行恐嚇、威脅,甚至以脅迫的方式要求任何人民放棄政治主張、言論、行動。

「我不怕中共」,曹興誠強調,但是經過中共挑撥會有無知的民眾對他產生仇恨,甚至認為傷害他是正義的行為,「這個是我害怕的」,如:2022年在美國南加州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發生的槍擊案,當時造成醫師鄭達志死亡及五人受傷。

最後,曹興誠說,本次行動是宣示中共對於中國人民或對台灣人民犯下的任何罪行都要受到追究,即使現在不追究,歷史上也要追究,不要以為可以為所欲為,一定要尊重基本人權,希望中共官員多看國際人權憲章、國際人權宣言、兩公約,做個文明人,別做野蠻人。

2024年11月11日,聯電創辦人曹興誠日前遭中共列為「台獨頑固分子」懲治對像。對此曹興誠拿出護照表示,維護主權是中華民國國民的義務,並將對中共國台辦主任宋濤等人提出「恐嚇罪」刑事告訴。
2024年11月11日,聯電創辦人曹興誠日前遭中共列為「台獨頑固分子」懲治對像。對此曹興誠拿出護照表示,維護主權是中華民國國民的義務,並將對中共國台辦主任宋濤等人提出「恐嚇罪」刑事告訴。(宋碧龍/大紀元)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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