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高雄報導)高雄市鳳山區天恩茶葉公司負責人陳男,涉嫌自2021年8月間起,為降低成本,以低價購入越南茶葉後,依照一定比例混入台灣茶葉中,製成多個品種的台灣茶產品,虛偽標示原產地為台灣,再以較高價格販售給5家不知情的手搖飲業者,不法牟利約41萬餘元。
法院判決指出,陳男的公司主要經營茶葉原料購買、製造、調配及銷售等業務,並在網路架設「天恩茶天下」網站,專門販售茶葉。但陳男為了降低成本,自2021年8月間起,以每公斤153元、160元不等價格向2家上游業者購入越南茶葉,指示不知情的員工依一定比例分別混入多種台灣茶葉中,並對外以台灣茶名義販售。
高雄市衛生局2023年1月13日配合高雄市調查處、衛福部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查出,該公司以混茶製成「536台灣冬阿里山青茶」、「511黃金烏龍茶」、「525阿里山金萱」、「535台灣特金萱茶」、「585台灣澈蜜綠金萱」及「595台灣冬季特金萱」等6項完整包裝產品,並將產地虛偽標示為「台灣」。
專案小組調查,該公司將混茶以每斤220元到350元不等的售價,出貨給5家知名連鎖茶飲業者合計870斤,不法獲利約41萬餘元;經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檢驗後,確認相關茶業為「境外茶」,若以每斤茶可以製成200杯手搖飲計算,至少已有17萬杯混茶被消費者喝下肚。
陳男到案後,向檢方坦承犯行,在高雄地院審理時也主動賠償茶飲業者,並繳回犯罪所得。法官考量,陳男犯後態度良好,依詐欺取財罪將他判刑1年,並宣告緩刑2年,另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天恩茶葉公司公司則依違反《食安法》判罰10萬元,可上訴。此外,衛生局已於2023年2月間裁罰4萬元,回收違規產品改正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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