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1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5位大法官近日宣告《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在野黨說,即便採用舊有法規,至少也需6人參與才是有效會議,質疑決議的正當性。台灣人工智慧實驗室創辦人杜奕瑾表示,任何民主國家都不允許大法官用「拒絕開庭」癱瘓憲法法庭,3名法官拒絕參與評議並非表達意見,而是失職。

目前大法官人數僅8人,而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也多次在立法院被在野黨封殺,因此無法達到《憲法訴訟法》修法後「評議人數不得低於10人,宣告違憲則需9人同意」的相關規定,因此已近一年無法運作。
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19日宣告去年12月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
不過,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認為,任何一個立案的民間團體,行政機關的任何一個委員會,甚至立法院開會,都必須達到法定人數才能開會,所做決議才能生效,這是法律的ABC。即便採用舊有的法規,8名大法官也需要有6名參與才能有效開會,但這次僅5人就做出裁決。
對此,台灣人工智慧實驗室創辦人杜奕瑾表示,這其實是錯誤類比,首先立法院「仍在運作」,憲法法庭卻「被癱瘓」,這本身就完全不同,而且關鍵差異在於,立法院即便有不同意見的立委,仍能表決、運作;但憲法法庭3位大法官是拒絕參與評議,而不是投反對票,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立法院是「在爭論中運作」;憲法法庭是「因拒絕履職而停擺」。
杜奕瑾表示,其次是兩者的位階不同,大法官是憲法機關,任務是保障基本權、解決憲政爭議、防止國家權力失序或真空,有「維持憲政運作」的超法忠誠義務,一旦當制度出現缺陷時,大法官的責任不是「袖手旁觀」,而是透過解釋、補救性原則、憲法解釋權,讓憲政機關持續運作。
杜奕瑾說,而立法委員的地位完全不同,立委是政治代表,職權來自選舉授權,並沒有任何憲法義務要求立委必須發動彈劾,也不會因為不發動彈劾而構成失職,所以不存在「不彈劾就違憲」這種概念。
杜奕瑾強調,最關鍵的一點是,憲法法庭不允許「以不作為癱瘓憲法法庭」這種權力,若有不同意見,可以寫不同意見書;若反對判決的話,可以投反對票;若對制度有疑慮,可以在評議中提出,但拒絕參與評議,讓整個憲法法庭停擺,這不是意見,而是失職。
他表示,這種行為會導致憲政救濟中斷、人民基本權無法受保障,甚至行政、立法、司法權力失衡,進而導致國家陷入憲政真空,所以任何民主國家的憲法法院,都不允許大法官用「拒絕開庭」來癱瘓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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