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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提修公投法逕付二讀 憲法法庭判決可公民複決

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30條修正草案,主張憲法法庭判決也可經由公投交由人民複決,該草案於26日立法院會逕付二讀,並交黨團協商。(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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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1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憲法法庭近日宣告去年三讀通過的《憲訴法》修正條文違憲無效,讓空轉1年的憲法法庭得以「復活」。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30條修正草案,主張憲法法庭判決也可經由公投交由人民複決,該草案於26日立法院會逕付二讀,並交黨團協商。

在野黨立委去年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案,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宣告違憲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5名大法官12月19日做成憲法法庭判決,認定《憲訴法》修正條文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宣告違憲、即日起失去效力。

根據國民黨團提案,於《公投法》第2條公投適用事項,增列「憲法法庭就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外所為裁判主文全部或一部之複決」;公投法第30條,有關法律、自治條例或憲法法庭裁判之複決案,原法律、自治條例或憲法法庭裁判於公告之日算至第3日起,失其效力。被宣告違憲之法律,恢復其效力。

另外,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於3個月內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經創制或複決的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3年內不得變更。

國民黨團表示,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是依間接民主正當性而產生,其所為裁判的憲法解釋,雖具有一般拘束力,但如果人民對憲法法庭所為的裁判意旨難以接受,或憲法裁判有明顯重大違法時,應允許人民擁有如同複決法律般複決憲法法庭裁判的權利。

責任編輯:林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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