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 台灣台北報導)近年營建、事業廢棄物等遭非法棄置案件頻傳,環境部28日表示,目前正在研議《廢棄物清理法》修法草案,除納入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追蹤、電子圍籬等科技執法,也將加重環境損害的刑責、提前債權保全等,盼遏止非法棄置,待總整各界意見並考量後再行預告草案。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邀環境部長彭啓明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詢時指出,日前新竹棒球場及桃園社宅都挖出大量廢棄物,顯然業者都沒有如實申報,違法清倒,除了加重罰責外,廢棄物流向的監管和監理亟需改善。
彭啓明表示,過去常發生台北、新北及桃園的營建廢棄物和土石方產出量大,在原本的縣市內去化量能不足時就被送到新竹等縣市去倒,或是中部往南部倒,凸顯去化管道不足、管理機制不足等問題,正在逐一克服。
在營建土石方和營建廢棄物處理上,彭啓明也說,過去內政部、環境部之間確有灰色地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協調也不完善,近期會與內政部、地方政府成立跨部會平台及電子圍籬機制,另也會透過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加強嚴懲重罰力道。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指出,事業廢棄物管理是環境部的核心業務,上游管理有問題,下游才會有宵小四處在外亂倒廢棄物,過去5年主管機關對未履行清理義務的義務人預估代履行費用並發出繳納命令的案件共133件,總費用近80億元,但實際繳納僅2,086萬餘元,僅有0.26%,而99%是政府買單。
林淑芬認為,這凸顯現有法律工具,包含《行政執行法》的代履行程序、《廢棄物清理法》的假扣押債權等在實務面形同虛設,恐造成「破窗效應」,讓違規者更加是無忌憚,不僅追不回代清費用,司法機關的速度也無法配合,最後都是全民買單,建議比較《土污法》,就算行為人的公司解散,但主要投資者、負責人仍應負責,若未繳納則加徵滯納金。
根據環境部報告,《廢棄物清理法》目前仍在研議修法草案,包含擴大生產者責任及新興廢棄物納管、並納入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追蹤、電子圍籬等科技執法,此外也將加重環境損害的刑責、提前債權保全等,盼遏止非法棄置嚴懲不法。彭啓明承諾將參考林淑芬所提意見並納入預告草案。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