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立法大戰 詹樂霞起訴聯邦取消更嚴格空氣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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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6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6月12日,紐約州總檢察長(AG)詹樂霞辦公室發表聲明,稱已與全美其它10個州的總檢察長聯合起訴了聯邦政府的環保署(EPA),告他們「非法廢除了」各州關於「清潔汽車標準」、即對汽車實施更加嚴格的二氧化碳排放標準。這起訴訟,拉開了美國在「氣候變化」與「環保」問題上兩派立場之間的法律戰序幕。

美國參議院於5月21日投票,通過撤銷讓加州可制定比聯邦更嚴格汽車排放標準的EPA豁免權,也就是撤銷長期以來授權加州根據《清潔空氣法》(Clean Air Act)制定比聯邦更嚴格車輛排放標準的豁免權。

6月12日,總統簽署了這個決定,使其成為法律,正式撤銷了這些豁免權。

加州已於2023年和2024年通過了豁免權,獲得了拜登政府環境保護署的批准,要求到2026年該州銷售的新車中35%必須實現零排放;到2035年則要達到100%。這些規定被視為該州「應對氣候變遷和解決持續存在的空氣污染問題」的核心。

其它十幾個州也採用了加州的電動車的強制規定,包括紐約州。

因此,參議院的決定標誌著五十多年來的美國環境政策的徹底改變,並威脅到了電動汽車的未來。

環保提倡者、肺病協會等組織都認為這個決定是對《清潔空氣法》的重大打擊;而代表汽車生產企業方面的「特殊設備市場協會」(SEMA)總裁及執行長Mike Spagnola則表示,感謝兩黨議員「捍衛了美國人自主選擇最佳車型的自由」。

詹樂霞(Letitia James)在6月12日的聲明中表示,聯邦政府濫用了旨在允許國會審查機構規則的聯邦法律——《國會審查法案》(CRA)來撤銷EPA先前授予加州的豁免。這使包括紐約州在內的各州再也不能遵循加州的「更具保護性」的排放規則。

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請求法院保護這些關鍵的豁免,「以保障公眾健康並對抗危險污染」。

在訴訟中,詹樂霞表示,加州的豁免權批准是通過「優先豁免」授予的,由於環保署授予加州豁免,紐約州就可以採用加州的標準,而無需豁免。自《清潔空氣法》通過以來,無論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執政時期,環保署都已授予了超過75項此類豁免。

近年來,美國環保署還批准了三項豁免,允許實施對紐約氣候目標至關重要的標準。其中包括:「先進清潔汽車 II」法規,要求汽車製造商在紐約銷售越來越多的零排放汽車;「先進清潔卡車」法規,旨在加速中型和重型卡車廣泛採用零排放車輛;「綜合法規」,要求在紐約銷售的重型卡車符合嚴格的氮氧化物排放標準,而氮氧化物是造成霧霾的主要因素。

「這是史無前例且違法的。」詹樂霞和其他總檢察長們堅稱,EPA豁免決定並非聯邦「規則」,而是正式的判決令,允許各州執行各自的標準,不適用《國會審查法案》,認為聯邦政府此舉將削弱地方政府應對空氣污染及促進零排放車輛發展的能力。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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