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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政】

紐約市公園與休閒局 讓公共空間走進市民日常

紐約市公園與休閒局 讓公共空間走進市民日常
紐約中央公園。(Shutterstock)
文/李鉑言
2026-01-19 23:16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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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鉑言紐約報導)在紐約市,公園並不只代表分散在城市各處的景觀,而是一套覆蓋全市的公共系統。負責這套系統運作的,是紐約市公園與休閒局(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of Parks & Recreation,簡稱 DPR;對外亦常用 NYC Parks)。

據官方資料,DPR管理著全市五大行政區1,700多處公共空間,總面積超過3萬英畝。其管理範圍不僅涵蓋中央公園這樣的城市地標,也包括大量社區裡的小型公園、運動場與街區綠地。這些都是距離市民住家最近、使用頻率最高的公共空間。

在具體設施上,DPR維護並營運著上千座遊樂場與運動場、各類網球場與游泳池、城市海灘與高爾夫球場,以及遍布街道與公園系統的樹木與綠地等。同時,該部門也負責公園內設施的日常維護、安全管理,以及相關活動與使用規範的制定與執行。

除此之外,DPR還提供大量的、面向市民的公共服務,包括社區運動計劃、季節性活動、自然與環境教育,以及由專職人員帶領的導覽與學習項目。這些服務多數以免費或低費用形式向公眾開放,成為不少家庭運動、休憩、陪伴孩子、社區互動的一部分。

紐約市公園與休閒局局長Rodriguez-Rosa。(DPR提供)
紐約市公園與休閒局局長Rodriguez-Rosa。(DPR提供)

DPR的具體職責有哪些?

一般來說,公園裡出現的問題基本上都是日常瑣事,比如:遊樂設施損壞、樹枝有折斷或掉落的可能、球場燈光不夠亮,或有人在公園內從事不當活動等。這類問題大多屬於DPR的職責範圍。從制度設計上看,其工作可分為三個部分:

首先,DPR是公園與休閒空間的直接管理者。凡是被劃定為市立公園、遊樂場、運動場、城市綠地或海灘的空間,其內部設施與日常狀況,包括遊樂器材、步道、長椅、照明、草地與植栽等,原則上都由該部門負責維護。還有公園內的安全巡查、例行維護與使用規範等,也屬於其核心工作。

紐約市民在公園裡休閒娛樂。(Shutterstock)
紐約市民在公園裡休閒娛樂。(Shutterstock)

其次,DPR是特定公共設施的營運單位。該部門直接管理多種休閒設施,如:游泳池、球場、網球場與高爾夫球場,並負責相關開放時段、使用規則與人員配置。許多市民日常參與的運動課程、社區活動與季節性項目,都由DPR統籌或核准。

第三,DPR是公園內活動與秩序的維護者。無論是社區活動、團體使用場地,或較大型的公共活動,都需要符合DPR制定的公園使用規則,部分情況還須事先申請許可。

除此之外,像街道清掃、垃圾清運、路邊照明與交通設施,或學校校園內的操場與設施,都不屬於DPR的職責範圍。

公園提供哪些免費服務?

對許多市民而言,往往會認為公園只是「可以散步的地方」。其實公園承載著很多日常生活中不能以金錢計價、卻被高度使用的公共服務功能。

最直觀的一類,是運動與健康相關服務。在多數行政區,DPR會定期於公園內開設免費或低收費的健身課程,包括瑜伽、太極、跑步訓練等。這些活動通常不需要會員資格,也不要求固定參與,成為不少市民參與健身運動的主要渠道。對缺乏健身條件,或無法承擔額外費用的居民來說,公園是最方便的選擇。

其次,公園提供了家庭與兒童依賴的公共空間。比如:遊樂場、噴水設施與開放式草地等。對居住空間有限的住戶而言,公園實際上補足了居家環境無法提供的活動空間,也在無形中分擔了陪伴家人的壓力。

第三類,是常被忽略的教育與自然導向服務。DPR通過專職人員與自然導覽計劃,在公園內提供生態觀察、環境教育與戶外學習等活動。這些項目多以公眾開放形式開展,參與門檻不高,讓市民在城市中仍能接觸到自然環境相關知識。

此外,公園也扮演著低成本社交平台的角色。從社區運動聯盟、季節性活動,到在長椅上的日常互動,這些非正式的社會連結,對長者、新移民或獨居者而言,是天然友好的社交場所。

春日中央公園一角。(Shutterstock)
春日中央公園一角。(Shutterstock)

公園間為什麼會有差異?

可能有人會問,既然所有公園都歸屬DPR管理,為什麼有些公園設施更新迅速,各類活動頻繁,整體狀況良好;而另一些公園卻設備老舊、維護不足?

從制度層面看,紐約市的公園數量龐大,分布極為分散,且存在建造時間不同、人口結構和使用強度不同的差異。這也造成了各公園的維護狀態不同。

首先是投資力度不同。部分知名公園長期以來獲得了較多公共資金與外部資源投入,維護狀況良好;而一些社區公園等建成時間早、又位於非核心地段,可能多年未進行過大規模整修,設施狀況可能較差。

其次是使用密度與負荷問題。在人口密集的社區,公園的使用需求很高,各類遊樂設施或步道等的損耗自然就快。

第三是吸引資源的能力不同。部分公園背後有活躍的社區組織或非營利夥伴,能協助爭取資金、舉辦活動、補充人力,進而改善使用體驗;而缺乏組織動能的地區,往往只能依賴市政系統本身,設施改善也有限。

正因如此,近年來DPR在政策與規劃中,逐步將「公平性」(equity)納入核心考量,嘗試優先改善由於長期資源不足所致的服務品質落後的公園。

遇到問題時如何判斷?

1.是「立即風險」還是「維護問題」?

若涉及建築或樹木倒塌、電線裸露、設施結構性損壞等可能產生立即風險的情況,應優先通過311熱線進行反映,並清楚表明是安全隱患問題。這類通報通常會被優先處理。

DPR的執法車。(Shutterstock)
DPR的執法車。(Shutterstock)

2.是否屬於公園「使用秩序」問題?

未經許可的商業活動、長時間占用球場、噪音干擾等違反公園使用規則的行為,不屬於一般的治安事件,而是屬於公園管理範疇,應優先向DPR反映情況。

3.一個問題是否「反覆出現」?

若同一類問題多次發生,單次通報往往不足以改善使用狀況。此時,應留下紀錄、持續反映,或通過社區層級表達需求,往往比一次性投訴更能推動後續調整。

城市公共空間的保障

公園這種公共設施很少會被當作是一種「政策成果」。公園更像是日常生活中的愜意片段:早晨的一段慢跑、傍晚半小時的親子時光、週末和鄰居的小聚等等。

但DPR所承擔的並不只是容納這些片段的公共空間,而是一整套低門檻、可反覆使用的公共服務。這些服務讓不同收入、不同年齡與背景的市民,都能在城市中公平的享有基本的活動空間和休閒時光。

這種制度設計不以短期財務回報為目標,也不易用傳統績效指標衡量,但它卻在無形中影響著城市的居住與健康狀況。當社區公園維持良好的運作時,家庭的生活壓力得以緩解,長者與獨居者不易被社會隔離,孩子也能在城市中找到安全、友好的成長空間。

DPR的存在,反映了一座城市是否願意為這些看似平凡、卻不可或缺的市民需求持續投入公共資源。或許,衡量一座城市是否宜居,並不在於它擁有多少地標式建築,而在於市民能否隨時放慢腳步,公平的擁有一片開放空間。那些被反覆使用、卻鮮少被注意的公園,正是城市治理最誠實的注腳。◇

聯繫DPR:

紐約市民電話: 311

DPR網站:https://www.nycgovparks.org/

責任編輯: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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