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1月20日訊】(文/大韓民國教師聯合會教科書委員會 譯/劉雅嫻)
倉促制定的建國憲法
正如從日本帝國的統治下突然獲得解放,大韓民國的建國也是倉促完成的。直到1948年4月,金九、金奎植等重要政治人物脫離建國陣營,批評聯合國的韓國決議,並前往平壤進行韓朝協商之時,大韓民國的建國前景仍充滿不確定性。
曾通過「非常國民會議」和「民族統一總本部」一起參與反對託管統治運動的臨時政府勢力,卻在1948年突然轉為阻撓韓國的建國及獲得國際承認。總選舉和建國前後,許多人在內戰中流血,這本身就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可以說,作為韓國建國基礎的憲法,是在通過5·10總選舉召集的國會上,僅僅一個半月的時間裡倉促制定出來的。主導韓國建國的李承晚總統、申翼熙、金性洙認為,必須儘快制定憲法、建立國家、獲得國際承認,以穩定獨立的祖國。作為制憲國會議長的李承晚說:「菲律賓制定憲法只用了三天時間,我們也必須儘快制定憲法。」
被簡略描述為「5·10總選舉、7·17制憲、8·15建國」的過程之中,充滿了各種波折與坎坷。在建國後,即使政府機關已經建立,南勞黨的社會破壞活動仍是日常現象,在三八線每天都有交戰發生。在持續的內戰形勢下,必須儘快制定憲法,組建政府,以獲得聯合國大會所承認的「韓國建國完成」和「韓國成立」。
李承晚當時雖已73歲的高齡,仍要完成近乎透支生命的繁重工作。他不斷用英語撰寫文件、接受外媒採訪,並按照自己的戰略主導混亂的政局,一切事務都由他處理。制定憲法是一項關乎國家誕生的大業,國會議員們為此傾注熱情地討論和思考。但李承晚認為,在國家生存攸關的緊要關頭,為了小事而長時間爭論,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內閣責任制與總統中心制
第一屆國會中,最大的政治勢力是韓民黨。在5·10選舉中,韓民黨候選人僅獲得198個席位中的29席。多數席位被無黨籍議員占據,共有85人,占比達42%。這是因為當時政黨政治尚未成熟。韓民黨以殖民時代成長起來的地主、資本家及專業知識分子為基礎。他們是殖民社會中成熟的近代化勢力,利用雄厚的資金與廣泛的人脈吸納了大量無黨籍議員。到國會開幕時,他們已掌握80席以上。建國憲法由韓民黨主導,參考了德國魏瑪共和國的內閣責任制。建國憲法的草案將政府體制設計為內閣責任制——這可以讓勢力相當的名流們共同分享統治權力,這正符合韓民黨的利益。
然而,與共產主義勢力鬥爭、領導自由民主建國陣營的李承晚則持有不同的想法。自從解放以來,他就是最廣為人知的民族領袖。那些能與他比肩的大眾性政治人物,在5·10選舉之後無一存於政壇。偏左派的呂運亨被暗殺,共產黨領導人朴憲永逃往朝鮮。代表臨時政府右翼的金九和偏右派的金奎植,最終改走韓朝協商路線,反對建國。他們不僅拒絕參加5·10選舉,甚至附和朝鮮的主張,否認選舉的正當性。為了舉行5·10選舉,韓國民眾流了無數的血,在這樣的情況下,金九與金奎植喪失了現實政治的影響力。金九被韓國獨立黨的黨員暗殺,金奎植則在6.25戰爭中被朝鮮綁架。
建國之際,作為唯一仍屹立的建國元勛,李承晚傾向採用類似美國的總統中心制的政府形態。這一立場早在他29歲被關押於漢城監獄時所著的《獨立精神》中就已明確表達。此後在美國長達40年的生活中,使他對總統中心制的信念更加堅定。在位於中國南方的臨時議政院中,李承晚目睹了由於內部紛爭與混亂,整個獨立運動進展不順,切身體會到了議會內閣制的低效與缺乏生產力。對李承晚來說,議會內閣制是一種毫無實際執行能力的國家體制,如同只會空談的「貴族遊戲」。他堅信,對於像韓國這樣的新興發展中國家來說,總統中心制才是最理想的制度。他認為,在建國初期,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政治領導,就無法推進如山般繁重的國家建設事業。
折中式總統中心制
李承晚要求正在起草憲法的國會將政府體制改為總統中心制。他表示:「讓總統像君主般坐鎮,卻讓首相承擔一切責任,這是一種不民主的制度。既然是由民眾選出的總統,那麼無論事務處理得好還是壞,都應由總統承擔全部責任,否則就不合情理。」,並堅決反對內閣責任制。韓民黨最終不得不同意,因為在當時,除了李承晚之外,沒有其他合適的國家元首人選。然而,最終制定的憲法中仍然保留了許多內閣制的因素。例如,總統與副總統由國會選舉產生。這種體制實際上是結合了美國總統制與英國議會制的混合型總統中心制。建國憲法所確立的政府形式既不是完全的總統制,也不是徹底的內閣制,而是一種介於兩者之間的折中體制。
此外,總統和副總統並不像美國那樣作為一個組合共同當選,而是分別選舉產生。為何設立毫無實權、由國會單獨選出的副總統,也並不明確。並且由於總統和副總統都是由國會選舉的,他們可能來自不同的政治派系,這種情況下,政治局勢就難以保持穩定。事實上,這種情況在李承晚執政期間一直存在。同時,建國憲法還規定,總統在任命國務總理時,必須獲得國會的批准。因此國會不僅擁有選舉總統的權力,還能夠批准總統所任命的總理。這實際上使總統的權力被國會所制約。當總統來自國會多數派時,問題尚不突出,但事實上,總理任命的批准常常成為黨派鬥爭的對象。
建國憲法是一部不完善的憲法。它綜合參考了1941年臨時政府的韓國《建國綱領》、1947年立法議會通過的《朝鮮臨時憲章》、美國憲法、德國魏瑪憲法以及日本明治憲法等內容拼湊而成,結構上極為不穩定。這部憲法的本身並非為體現其自身的權威和應該受到的尊重而設計,而是被特定的政治派系當作奪取和鞏固權力的手段。對於缺乏能與李承晚抗衡的強勢政治人物的韓民黨來說,內閣責任制是確保掌握政權的體系。正因為如此,總統與國會之間的權力鬥爭加劇不可避免。1950年代,韓國政治因憲法修改和權力繼承的問題而陷入嚴重的動盪與混亂,其根源正是建國憲法所存在的結構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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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沐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