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難中完成建國大業

【韓國歷史連載】建國之初的危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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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1月05日訊】(文/大韓民國教師聯合會教科書委員會 譯/鄭香梅)

多數農民獲得了自己的土地

李承晚早在1946年3月,與蘇聯和左派進行進行建國鬥爭時,就在大韓民國代表民主議院《臨時政策大綱》中提出了土地改革計劃。1948年3月20日,李承晚在給羅伯特·奧利弗(Robert T. Oliver)博士的一封信中寫道:「一旦我們建立了政府,那些曾指責我們是韓國的法西斯、反動派或極右翼勢力的人會驚訝於我們使這個國家達到了多大程度的自由。 我們首先要進行土地改革,隨後採取更多的自由化措施。」通過土地改革,自耕農持有的土地比例從30%左右提高到了93%。

土地改革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它團結起了原本分裂為地主階層和農民階層的農村社會。國民的團結奠定了國家民主化的基礎。同時,農村人口通過接受教育增加了提升社會地位的機會。建國初期,通過家人的辛勤勞作,農民的子女得以交付上大學的高昂學費。

解放初期,南韓的232萬町步(約23,007平方公里)農田中,37%為私有耕地,其餘 63%為佃耕地(佃農耕作的土地)。在206萬戶農家中,49%是純佃農,35%的農戶兼營自耕與佃租,也就是說,84%的農民是佃農。一個國家的大多農民沒有自家耕地,就不能稱之為現代民主國家。解放後重新分配耕地的土地改革得到了跨黨派支持。建國憲法明確規定 「農業用地應分配給農民」。

國家通過土地改革,將占佃耕地土地總面積的 40%的58.5萬町步耕地(26.80萬町步收歸國有耕地和31.7萬町步一般耕地)按照有償購買和有償分配的原則分配給了佃農。改革期間,58.5萬町步(45%)政府分配耕地和71.3萬町步(55%)地主耕地被分配給了自耕農。最終,自耕地的比例達到整個耕地面基的92.4%。相較於解放時只有 35%的土地為農民所有,這一數字意味著韓國的農業結構發生了革命性變化,甚至超過了日本在戰後達成的土地改革率(90%)。

儘管長期政治動盪伴隨著內戰,加之「6·25戰爭」(韓國戰爭)爆發在即,但李承晚的土地改革所取得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成果可以說是「革命性」的。朝鮮以土地改革和人民解放為藉口入侵南韓,但面對已完成土地改革的韓國,他們能做的只有掠奪與屠殺。建國初期和韓國戰爭的極度動盪中,李承晚憑藉堅定的意志推進的土地改革是一場革命,其成果遠超朝鮮王朝太祖李成桂和朝鮮初期功臣鄭道傳和趙浚在朝鮮建政初期懷抱的土地改革理想。

促成反共勝利的土地改革

1949年6月,韓國國會通過了《土地改革法》。這是一項根據有償購買、有償分配原則重新分配農地的法案。按照規定,政府將以土地年均產量的300%作為補償價格向地主購買土地,並分10年分期償還。然而,政府對國會制定的農地價格表示反對,一些少壯派議員也加入其中。最終,價格被調整為年均產量的150%。農民則需在5年內,每年支付相當於年產量30%的金額,即可獲得土地的所有權。儘管這是一種有償分配,但農民們都因獲得土地而感到欣喜。1950年3月,《土地改革法》最終在國會通過,並隨即開始實施。然而,由於6·25戰爭(韓國戰爭)爆發,土地改革一度中斷,戰後經過4年時間才基本完成。

韓國政府在1950年3月10日完成農地分配一覽表的編制,並向民間公布。大致4月底之前,符合條件的農戶便收到了農地分配通知書。這份通知書意味著「從今天起,這片土地歸你所有」。某地方報紙感嘆稱:「今天才真是我們大韓民國的全國解放日。」 大多數農民則表示:「多虧了李博士(李承晚),我們才能吃上白米飯。」

韓國政府之所以能夠迅速成功地推進土地改革,是因為政府將土地改革視為既成事實,並進行了充分準備。農地的迅速分配使得大多數農民成為忠於大韓民國的國民。獲得自己土地的農民在隨後的6·25戰爭中紛紛踴躍參軍,保衛國家。

《土地改革法》的制定,反映了李承晚的政治信念和戰略布局。因為當時最緊迫、最重要的任務是防止農民被共產黨持續不斷的宣傳攻勢所動搖。當時的農林部長尹永善曾對此作證稱:「總統因為戰爭事務繁忙,幾乎無暇顧及其他事務,唯獨土地改革例外。他一有機會就說:『要阻擋共產黨,就必須加快土地改革。』 在戰爭最激烈的時期,總統仍然全力推進(土地)改革,因為他要粉碎『只有共產黨才能進行土地改革』的煽動性言論,激發貧苦佃農的反共意識,幫助逃難地主維持生計,同時確保軍糧供應。」

那些因土地改革而堅定反共信念的農民,成為李承晚長期執政的重要支持群體。李承晚曾表示:「比起『兩班』的朋黨,我更想建立『平民』的政黨。」 而土地改革,正是實現這一願景的重要物質基礎。

擁有自己土地的韓國人,雖然獲得的財產不多,但通過擁有和守護私有財產的經驗,逐漸成為了自己生活的主人。他們開始覺醒為現代公民、現代國民,積極對抗威脅自己財產的共產主義者的煽動與暴力。土地改革讓人們認識到,私人財產不僅僅是物質上的貪慾目標,而是自身存在的根基,是屬於自己的小世界。李承晚為他們提供了從舊時代邁向全新社會身分的物質基礎,因此,他們支持李承晚政府也是理所當然的。

自由民主主義性質的土地改革與工業革命

韓國的土地改革在剛實施的時候一直未得到積極評價。因為朝鮮的土地改革採取的是「無償沒收、無償分配」的方式,而韓國則實行「有償收購、有償分配」,所以人們普遍認為這對農民幫助不大。但「無償沒收、無償分配」是邁向共產主義的革命手段。在這種體制下,分配給農民的只是耕作權,而非所有權。而一旦所有權被否定,就會如同朝鮮一樣,個人自由受到壓迫,人權也會成為階級和國家的附屬品。

相比之下,「有償收購、有償分配」是自由民主國家在尊重個人所有權基礎上進行的土地分配方式。韓國分配給農民的是土地的所有權,而非僅僅是耕種的權利。況且,所謂的「有償」,並沒有給農民帶來沉重負擔。土地償還價格定價很低,而且採用了分期付款的方式。韓國的土地改革是在自由民主主義的基本原則下,以溫和且合理的方式進行的,是新生自由民主國家中最成功的案例。

在李承晚總統的領導下完成的土地改革,徹底瓦解了如同枷鎖般存在於韓半島的地主土地支配體制,確立了以自耕農為中心的土地所有制度,極大提高了韓國農業的生產力。同時,這也成為韓國資本主義萌芽的起點。韓國社會得以擺脫長期以來束縛韓半島居民身分的奴婢制度和等級制度的桎梏,通過1950年代李承晚政府所推動的土地改革、義務教育和徵兵制,成功轉型為一個「四民平等」的社會。

土地改革所帶來的另一個重要結果,是產業資本的誕生。地主雖然得到了地價證券(國家收回土地作為補償費發行的證券),但由於戰爭導致的通貨膨脹,這些證券迅速貶值。許多地主為了維持生計,不得不低價拋售地價證券,而購買這些證券的地主們後來卻能以合理價格獲得現金補償,從而積累起了產業資本。原本以地主土地支配為中心的韓半島統治秩序逐步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以產業資本為中心的新型經濟秩序。通過土地改革、出售既得財產,以及李承晚政府的產業政策所形成的大型財閥企業集團,最終成為推動韓國經濟發展與產業化的核心經濟力量。

韓國是怎樣走出戰爭陰霾,建立自由民主體制,創造漢江奇蹟,成為舉世矚目的發達國家的呢?《大紀元時報》將連載「大韓民國教師聯合會教科書委員會」撰寫的《大韓民國社會教科書》,帶您了解大韓民國一路走來的故事。

責任編輯:沐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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