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麗飛紐約報導)長島納蘇縣(Nassau County)近期宣布將加強取締電單車與電滑板車,而紐約市則宣布放寬執法,施政形成鮮明對比,引發各界關注。
納蘇縣本月稍早宣布,將禁止多種類型的電單車與電滑板車上路,違規者最高可被處以700美元罰款,並可能遭扣押車輛。納蘇縣警方於3月5日在社交媒體表示,根據《納蘇縣雜項法》第61章及《紐約州車輛與交通法》第34條規定,配備油門、時速最高可達28英里的第2級與第3級電單車,以及電滑板車,不得在縣內任何道路或公共區域行駛。警方強調:「我們執法是因為關心你的安全。」
紐約市長馬姆達尼本月18日宣布,市府27日起結束對自行車及電單車騎士的嚴格執法,不再對輕微交通違規開具刑事傳票,而是改以一般交通罰單處理。馬姆達尼表示:「透過取消對輕微交通違規的刑事傳票,我們確保騎行者包括為市民配送餐飲與雜貨的外送員在道路上獲得與其他交通參與者同等對待。」
《紐約郵報》報導,納蘇縣的強硬措施引發當地騎士強烈不滿。有居民指出,現行法律並未如警方所稱般全面禁止相關車輛。當地居民泰勒(Joseph Taylor)表示,當地法律僅要求騎士年滿16歲、佩戴頭盔,並遵守交通規則及在可行情況下使用自行車道。
此外,法律專家也對縣府的執法依據提出質疑。專門處理電單車事故案件的律師弗蘭齊格(Daniel Flanzig)指出,紐約州法律實際上僅授權「村(village)與鎮(town)」政府對電單車進行管理,並未授權縣級政府制定相關限制。
統計顯示,2025年紐約市涉及電單車的嚴重事故有所增加,全年至少造成16名騎士死亡、4名行人喪生,另有近百人受傷。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