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頭灣居民再就遊民所項目提新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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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4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羊頭灣社區圍繞U大道遊民所項目的爭議持續升溫。繼此前居民就「雨水排放工程許可」提出投訴後,最近又針對「建樓許可」本身向紐約市標準與上訴委員會(BSA)提出新一輪上訴,日前已被正式受理,案件編號為2026-09-A。

這次的爭議,核心可以用一句話概括:地權尚未完全理清、申請文件亦存在疑點,為什麼樓宇局2024年已經批准建樓?

爭議一:地還沒分清,就先批建樓

羊頭灣居民代表Eddie指出,爭議一的核心在於:作為開發基礎的地塊分割程序尚未完成。涉及的地址為Coyle街2134號(遊民所預定地)與相連的2114號(現為Dollar Tree零售店)。

規劃中的遊民所將以2140為門牌號,而開發商亦已取得2140號的新建築許可。然而居民強調,2134與2114的分割申請至今仍未獲得官方最終核准(sign-off)。

2134號因涉嫌非法拆除被勒令停工,與2114號Dollar Tree商店(圖右側)的地塊分割尚未完成,樓宇局卻已批准新建樓許可,程序正當性引發質疑。
2134號因涉嫌非法拆除被勒令停工,與2114號Dollar Tree商店(圖右側)的地塊分割尚未完成,樓宇局卻已批准新建樓許可,程序正當性引發質疑。(蔡溶/大紀元)

根據樓宇局規定,若地產涉及分割且原有建築仍被保留,則必須先完成地塊分割的最終簽署確認,確立地界後,才能審批新的建築申請。

但在本案中,這一順序被倒置:地塊分割尚未完成,樓宇局卻已於2024年4月批準新建築申請。居民因此認為,該批准違反樓宇局自身的規範,等同於「地還沒分清,就先批建樓」,程序正當性備受質疑。

爭議二:申請時「還不是業主」卻先簽字

另一個關鍵問題是「誰有資格申請」。

根據規定,申請建樓時,必須由真正的業主簽字。但居民查到:開發商在2024年1月就提交文件,聲稱自己是業主並簽字,但政府記錄顯示,他們其實到2024年5月才正式買下土地。

換句話說,就是還沒買房,就先簽文件申請蓋樓。居民質疑,這樣的申請本身就不成立。

爭議三,看似不起眼的「街邊樹木文件」(ST-1),也被指出有問題。這份文件同樣需要業主簽署,但簽字時,簽署人還不是合法業主。居民認為,這代表整個申請過程中,多份關鍵文件都不合規。

此外,項目還涉及雨水排放許可。樓宇局的規定很清楚:這類許可不能延後提交,但開發商仍申請延期,而且還被批准了。

居民認為,這再次顯示審批過程存在問題。

接下來的關鍵時間點:5月20日

另一方面,案件亦涉及即將到期的多項關鍵許可與保險問題。據Eddie介紹,開發商相關保險及部分許可(包括地塊分割及部分拆除許可)將於2026年5月20日到期。目前2134號地塊因涉嫌非法拆除,仍被勒令全面停工。

2134號因涉嫌非法拆除被勒令停工,與2114號地塊分割尚未完成,樓宇局卻已批准新建樓許可,程序正當性引發質疑。
2134號因涉嫌非法拆除被勒令停工,與2114號地塊分割尚未完成,樓宇局卻已批准新建樓許可,程序正當性引發質疑。(蔡溶/大紀元)
2134號因涉嫌非法拆除被勒令停工,與2114號Dollar Tree商店(圖右側)的地塊分割尚未完成,樓宇局卻已批准新建樓許可,程序正當性引發質疑。
2134號因涉嫌非法拆除被勒令停工,與2114號Dollar Tree商店(圖右側)的地塊分割尚未完成,樓宇局卻已批准新建樓許可,程序正當性引發質疑。(蔡溶/大紀元)

Eddie表示,接下來可能出現兩種情況,第一,若樓宇局在BSA審理期間不批准相關許可的續期:項目可能直接停擺,樓也蓋不了。第二,若樓宇局批准續期,居民方面將進一步提出新的上訴挑戰該行政決定。

同時,Eddie亦表示,若BSA最終駁回其上訴請求,將考慮將案件提交法院,進一步尋求司法審查,包括向紐約州高等法院提起訴訟。

本案目前已進入BSA審理程序,後續進展仍有待觀察。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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