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州參議員陳學理近日提出編號S9938的立法提案,主張加重公共交通系統內犯罪的刑責,以回應近期地鐵與巴士暴力事件頻發所引發的民眾不安。昨天(4月30日),他在州府奧本尼同步發布中英文視頻,說明立法背景與理念,強調將以更嚴格的法律手段追究犯罪者責任。
陳學理在英文視頻中表示,近期紐約公共交通系統內暴力事件顯著上升,包括乘客被推落月台、車廂內遭襲、列車員遇襲等情況頻繁發生,受害者涵蓋老人、兒童、退伍軍人及一般上班族。他援引數據指出,地鐵搶劫案上升21%,襲擊事件上升60%,質疑現行制度未能有效遏制犯罪。
「你們不生氣嗎?我生氣。」他直言,問題的核心在於缺乏足夠的追責機制,而非單純「抓了又放」。
他並提到自己曾於1994年在紐約市警局任職,於下東城巡邏長達十年,親身參與當年治安整頓,認為當年的經驗證明,強化執法與懲罰可以有效降低犯罪率。「我們曾經解決過這個問題,現在也可以再次做到。」他形容當前立法是一場「艱難的戰鬥」,但強調不會退縮。
在中文視頻中,陳學理進一步指出,最近幾年的政策一味降低懲罰,使部分犯罪者「不用坐牢、也不會被捕」,削弱了法律的威懾力。他表示,社區對此感到憤怒與恐懼,而他作為民選官員,有責任在州府為選民發聲並推動改變。
根據法案內容,S9938將對在公共交通設施及相關區域內實施暴力、攻擊和危險行為的處罰「提升一級」。該法案還新增「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罪」,列為A-I級重罪,適用於故意推擠、毆打、踢踹他人,或以其它方式與他人發生身體接觸,導致他人跌落軌道、面臨被列車撞擊重大風險的行為。A-I級重罪的最低刑期不得少於二十年。
此外,法案亦修訂相關條款,將在公共交通系統內發生的故意或漠視他人生命安全的殺人行為納入一級謀殺罪範疇,進一步提高刑責上限。紐約A-I級重罪一般為15至25年起的終身刑;法案規定公共交通內犯下的特定重罪最低刑期不少於20年,旨在透過加重刑罰與明確罪名設定,加強對暴力行為的嚇阻力。
總體的立法理由是,在高度依賴公共交通的城市環境中,提升刑責與問責機制,是重建乘客安全感與恢復公共秩序的關鍵一步。
陳學理指出,近期多宗案件凸顯問題嚴重性,包括:4月18日一名逃票者被捕後被發現涉及早前辱罵案件;4月14日華爾街地鐵站發生持刀傷人;4月11日中央車站月台發生砍刀攻擊;以及3月8日一名有多項前科的嫌犯將一名83歲老兵推落軌道等事件。
「身為前警官,我深知更嚴格的法律意味著更有力的執法,」他表示,「那些選擇對無辜者施暴的人,必須明白終將付出代價。」目前,該法案已獲州參議會11名議員聯署支持。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