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5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纽约州参议员陈学理近日提出编号S9938的立法提案,主张加重公共交通系统内犯罪的刑责,以回应近期地铁与巴士暴力事件频发所引发的民众不安。昨天(4月30日),他在州府奥本尼同步发布中英文视频,说明立法背景与理念,强调将以更严格的法律手段追究犯罪者责任。
陈学理在英文视频中表示,近期纽约公共交通系统内暴力事件显着上升,包括乘客被推落月台、车厢内遭袭、列车员遇袭等情况频繁发生,受害者涵盖老人、儿童、退伍军人及一般上班族。他援引数据指出,地铁抢劫案上升21%,袭击事件上升60%,质疑现行制度未能有效遏制犯罪。
“你们不生气吗?我生气。”他直言,问题的核心在于缺乏足够的追责机制,而非单纯“抓了又放”。
他并提到自己曾于1994年在纽约市警局任职,于下东城巡逻长达十年,亲身参与当年治安整顿,认为当年的经验证明,强化执法与惩罚可以有效降低犯罪率。“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个问题,现在也可以再次做到。”他形容当前立法是一场“艰难的战斗”,但强调不会退缩。
在中文视频中,陈学理进一步指出,最近几年的政策一味降低惩罚,使部分犯罪者“不用坐牢、也不会被捕”,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他表示,社区对此感到愤怒与恐惧,而他作为民选官员,有责任在州府为选民发声并推动改变。
根据法案内容,S9938将对在公共交通设施及相关区域内实施暴力、攻击和危险行为的处罚“提升一级”。该法案还新增“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鲁莽危害他人安全罪”,列为A-I级重罪,适用于故意推挤、殴打、踢踹他人,或以其它方式与他人发生身体接触,导致他人跌落轨道、面临被列车撞击重大风险的行为。A-I级重罪的最低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
此外,法案亦修订相关条款,将在公共交通系统内发生的故意或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杀人行为纳入一级谋杀罪范畴,进一步提高刑责上限。纽约A-I级重罪一般为15至25年起的终身刑;法案规定公共交通内犯下的特定重罪最低刑期不少于20年,旨在透过加重刑罚与明确罪名设定,加强对暴力行为的吓阻力。
总体的立法理由是,在高度依赖公共交通的城市环境中,提升刑责与问责机制,是重建乘客安全感与恢复公共秩序的关键一步。
陈学理指出,近期多宗案件凸显问题严重性,包括:4月18日一名逃票者被捕后被发现涉及早前辱骂案件;4月14日华尔街地铁站发生持刀伤人;4月11日中央车站月台发生砍刀攻击;以及3月8日一名有多项前科的嫌犯将一名83岁老兵推落轨道等事件。
“身为前警官,我深知更严格的法律意味着更有力的执法,”他表示,“那些选择对无辜者施暴的人,必须明白终将付出代价。”目前,该法案已获州参议会11名议员联署支持。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