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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鞍溪堰塞湖19死案向上發展 前花縣府代理民政處長1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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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花蓮報導)花蓮地檢署偵辦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19死案,今年3月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光復鄉長林清水等3人,近日案情再向上發展,檢方7日指揮調查人員搜索花蓮縣府民政處辦公室、前代理處長李葳住所,並將他帶回,經檢察官訊問後以10萬元交保。

花蓮地檢署偵辦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19死案,今年3月首波偵結起訴光復鄉長林清水、鄉公所祕書張源寶、鄉公所民政課長王詠濬等3人。起訴書指出,林清水在林保署「紅色警戒」後,未依建議立刻執行「強制撤離」,妄自指示部分村長僅針對少數重點區域執行強制撤離,甚至於事發前15分鐘還在鳳林鎮某牙醫診所植牙,更謊報撤離人數。

林清水等3人涉犯《刑法》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檢方考量,3人身居地方公務要職,竟罔顧權責機關之一再指示、提醒,廢弛執行「強制撤離」之職務,又偽造撤離數據粉飾太平,犯後態度顯屬惡劣,因此建請法官判處林清水最重刑度10年有期徒刑,張、王二人各9年。

而案情近日再向上發展,花檢7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前往縣府民政處前代理處長李葳住處及花蓮縣政府等處所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李葳涉犯《刑法》之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進行,諭知他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輔以科技設備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花檢強調,為持續釐清全案災害防救過程中,相關權責機關人員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將持續深入調查,以還原事實真相,維護社會公義。◇

責任編輯: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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