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6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自7月1日起,澳洲所有餐廳、外賣店、壽司店等餐飲場所必須在菜單上標示海鮮食材的產地。一些廚師認為這是政府過度干預,而且會讓顧客感到困惑。
經過了12個月的過渡期後,餐飲業的「原產地標識」(COOL)規定將於7月1日開始強制執行。
無論是到酒吧吃一份炸魚薯條,還是到壽司店吃壽司,菜單上都需標註「A」、「I」或「M」,分別代表澳洲產(A)、進口(I)或混合(M),這一規則適用於紙質菜單、黑板菜單和電子版菜單。
餐館、咖啡館、酒吧、俱樂部、外賣店和快餐店(包括送餐上門服務)、餐車、市場攤位、酒店和汽車旅館(包括客房服務)均需遵守新規。
但食堂、學校、監獄、醫院和一次性慈善活動可豁免。此外,顧客下單24小時後才供應的食物,例如餐飲活動,也可豁免。
如果一家餐廳使用的海鮮全部為澳洲產或全部為進口,可以在菜單上統一註明,無需逐道菜標示。餐廳也可以直接在菜品說明中寫明海鮮來源。
例如,菜單上寫著「澳洲魷魚(Australian calamari)」即可符合規定;但如果僅標註「科納灣鰈魚(Corner Inlet flathead)」,仍需另外加注「A」,以明確表示為澳洲產海鮮。
有些含有海鮮的食品,如常溫保存的產品以及湯汁、魚露和濃湯等液狀食品則無需標明。少量添加、非菜餚核心成分的海鮮,例如凱撒沙拉中的鳳尾魚,也無需標明。
澳洲海鮮產業協會(SIA)表示,由於澳洲超過64%海產品都是進口,消費者非常關心他們吃進去的魚蝦來自哪裡。標明原產地能讓消費者獲得更大透明度和選擇權,新規只是讓餐飲業向零售海鮮店看齊。
位於悉尼內西區柳伊沙姆(Lewisham)的Cafe Lewi餐廳老闆勞雷蒂(John Laureti) 告訴《悉尼晨鋒報》,他認為這項規定有些矯枉過正。
「我們本來就在菜單上標明了海鮮產地,讓顧客清楚知道食材來自哪裡,」他說。「我們的三文魚菜品上寫著『新西蘭帝王鮭低溫油封(NZ king salmon confit)』,為什麼還要再加一個『進口(I)』標識呢?」
預計各州和行政區的監管機構將負責推動新法律的執行,因為大多數餐飲企業規模較小而且地域性強。
在新州,負責此項工作的是新州公平交易署(NSW Fair Trading);維州則由維州消費者事務廳(Consumer Affairs Victoria)負責。
責任編輯: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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