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華人物

出身鞋匠的美國國父——那個簽署了4份最重要文獻的人

美國兩美元紙幣上簽署《獨立宣言》圖案的特寫。由左至右依序為:約翰‧亞當斯、羅傑‧謝爾曼、羅伯特‧R‧李維頓、湯瑪斯‧傑佛遜、班傑明‧富蘭克林。(Shutterstock)

美國歷史上,有一個紀錄至今無人打破。

在所有開國元勳中,只有一個人,同時在以下4份文件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1774年的《大陸聯合條款》(Articles of Association)、1776年的《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1778年的《邦聯條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以及1787年的美國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這4份文件,是美國從殖民地走向獨立共和國的完整法律骨架。能夠全部參與、全部簽署,意味著這個人在長達13年的建國關鍵時期,始終站在歷史的核心位置。

這個人,年輕時是一個鞋匠。

他叫羅傑‧謝爾曼(Roger Sherman,1721—1793年)。

羅傑‧謝爾曼(1721—1793年)肖像,他在1768年獲耶魯大學頒授榮譽文學碩士(M.A.〔Hon.〕)學位。(公有領域)

一、那個在工具台上讀書的鞋匠

羅傑‧謝爾曼,1721年4月19日生於麻薩諸塞州牛頓(Newton)。父親威廉‧謝爾曼(William Sherman)是農夫兼製鞋匠,家境清貧,但家中有一個不小的藏書室。

他只接受過基礎的鄉村學校教育,冬天上學,夏天幫父親做農活和製鞋。後來跟著父親學製鞋,成了一名鞋匠學徒。

但他從未停止讀書。

在他製鞋的工具台上,總是邊釘鞋扣邊攤著書本閱讀——數學、天文、測量、法律,凡是能找到的書,他都讀。在那個工具台和書本並排的空間裡,一個沒有正式教育背景的年輕人,靠著自己,一點一點地建立起後來支撐他整個政治生涯的知識基礎。

1741年,父親去世,沒有留下遺囑。法院將109英畝的農地分給羅傑,但同時規定他必須償付母親和兄弟姐妹的應得份額。20歲的謝爾曼,帶著債務,帶著家人,遷往康乃狄克州。

在那裡,他繼續製鞋,繼續自學。

1745年,他被任命為紐黑文郡的土地測量員。1754年,靠自學通過律師資格考試。1755年,當選康乃狄克州議會議員。他後來出版自己撰寫的天文曆書(Almanac),出任紐黑文市長,成為耶魯大學的司庫(Treasurer)和宗教學教授。

一個從未上過大學的鞋匠,最終在美國最古老的大學裡,同時擔任財務管理和教學的職務。

這份人生軌跡,在建國者群像裡是獨一無二的。

二、那個始終在場的人

謝爾曼進入政治的時間,比許多人都要早。

1774年,他出席了費城的第一屆大陸會議,簽署了《大陸聯合條款》——這份文件宣告殖民地將抵制英國商品,是北美殖民地走向聯合行動的第一份正式文件。

1776年,大陸會議組成了起草《獨立宣言》的「五人委員會」(Committee of Five),成員是傑佛遜、富蘭克林、約翰‧亞當斯、羅伯特‧利文斯頓(Robert Livingston),以及謝爾曼。

約翰‧特朗布爾畫作《獨立宣言》,謝爾曼出現在靠前中間位置(從左數第二,站在桌子旁那位)。這幅畫描述了五人小組向國會匯報工作的場景。(公有領域)

傑佛遜是主要的執筆者,文采斐然;富蘭克林和亞當斯提出了少數修改建議;而謝爾曼,在委員會內部的討論中,提供了他最擅長的東西——冷靜的法律邏輯和務實的修訂意見,讓那份文件在文學性之外,也具備了更嚴密的法理基礎。

7月4日,他在羊皮紙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1778年,他又簽署了《邦聯條例》。

然後是1787年,費城,制憲會議。謝爾曼那年66歲,是與會者中第二年長的人,僅次於81歲的富蘭克林。他幾乎出席了整個夏天的每一場會議——從5月到9月,幾乎沒有缺席。

三、那個夏天的危機

1787年那個夏天,制憲會議距離破裂,從來沒有很遠。

核心的衝突,是大州和小州之間的代表權之爭。

維吉尼亞提出的「維吉尼亞方案」(Virginia Plan)主張,國會席位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人口多的大州,席位就多,影響力就大。這對維吉尼亞、賓夕法尼亞、麻薩諸塞這些人口大州當然有利。

紐澤西提出的「紐澤西方案」(New Jersey Plan)則主張,每個州不論大小,在國會裡都享有平等的代表權——一州一票。這是小州的立場。

兩方僵持不下,辯論越來越激烈,火藥味越來越濃。有代表公開威脅,如果方案不能令他們接受,他們的州將拒絕批准新憲法。整個制憲會議,眼看著要陷入無法挽救的僵局。

這個時候,謝爾曼站了起來。

四、那個讓兩頭都能接受的方案

謝爾曼提出的解決方案,思路說起來並不複雜——但在那種劍拔弩張的氣氛裡,能夠說出這個方案、並且說服所有人接受,需要的不只是智慧,還有謝爾曼那種長年浸泡在地方政治裡積累的、對人性和政治現實的深刻理解。

他說:兩個方案,都對,也都不夠。那就兩個都要。

具體來說:設立兩院制(bicameral)國會。眾議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席位——人口多的州,席位多,大州滿意了;參議院(Senate)則每州不論大小,一律兩個席位——小州滿意了。

這個方案,後來被稱為「康乃狄克妥協案」(Connecticut Compromise),也叫「大妥協」(Great Compromise)。

它不是一個讓任何一方完全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的方案,而是一個讓每一方都得到了他們最在乎的那一半的方案。大州得到了人口比例代表制,在眾議院裡擁有更大的影響力;小州得到了平等代表制,在參議院裡與大州平起平坐。

這個方案,今天仍然是美國國會運作的基礎。230多年過去,每一個坐進參議院的議員,每一個在眾議院投票的代表,都在沿用謝爾曼那個夏天提出的架構。

這個妥協是最終憲法得以成功制訂所做出的最重要的一個妥協。

《美國政府的奠基》(Foundation of the American Government),約翰‧亨利‧辛特邁斯特1925年作品。畫面中正在簽署《美國憲法》的是古弗尼爾‧莫里斯,站在他身後最近的,便是唯一簽署了美國四份建國核心文件的羅傑‧謝爾曼。(公有領域)

五、那個關於奴隸制的立場

謝爾曼在制憲會議上,還有另一個值得記錄的立場。

他是奴隸制的反對者,在制憲會議上,他試圖確保只有自由人口(free inhabitants)才被計入各州的代表名額——這是為了阻止南方各州把奴隸人數也計入,藉此人為地擴大自己在眾議院的席位。

這個立場,在當時的政治現實裡沒能完全實現——最終通過的「五分之三妥協案」(Three-Fifths Compromise)規定,每5名奴隸計算為3名自由人,部分地滿足了南方州的要求。但謝爾曼試圖在代表制問題上限制奴隸制擴張影響力的努力,留在了歷史紀錄裡。

六、最後的那個簽名

1787年9月17日,制憲會議的最後一天。

謝爾曼66歲,在代表們依次上前簽名的時候,他走到桌前,俯身,在憲法的羊皮紙上,寫下了他的名字。

這是他這一生在建國文件上的第4個簽名。

富蘭克林在同一天說出了那句關於椅背上那輪太陽的著名感嘆。謝爾曼沒有留下任何類似的名句。他不是一個善於製造名言的人。他的風格,是沉默地坐在那裡,等到關鍵時刻,提出那個讓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方案,然後繼續沉默。

約翰‧亞當斯曾這樣描述謝爾曼:「他是我見過的最奇特的人。他動作笨拙,從來不會演講,但他是任何議會中最能說服人的人之一。他的每一句話,都切中要害。」

傑佛遜則曾這樣向一位外國貴賓介紹他:「那是康乃狄克州的謝爾曼先生,他一生中從未說過一句廢話。」

華盛頓帶領美國贏得了獨立,傑佛遜寫出了自由的宣言,麥迪遜設計了憲法的架構,而謝爾曼,則讓這一切能夠被不同利益、不同州份的人共同接受。他留下的,不是一段名言,而是一套至今仍在運轉的制度。

尾聲

謝爾曼先後娶了兩任妻子——第一任伊麗莎白‧哈特韋爾(Elizabeth Hartwell)在1760年去世,留下7個孩子;第二任蕾貝卡‧普雷斯科特(Rebecca Prescott)又為他生了8個孩子。

兩段婚姻,15個孩子。其中3個兒子在獨立戰爭期間服役於大陸軍,擔任軍官。

1793年7月23日,謝爾曼在紐黑文因傷寒去世,享年72歲,葬於格羅夫街公墓(Grove Street Cemetery)。

他的名字,今天沒有多少人記得。

但那個參眾兩院的架構,每天都在運作。

〈自由的締造者〉系列將陸續推出,下一篇:華盛頓最信任的人——屢戰屢敗的格林將軍

(點閱【自由的締造者】系列文章。)

責任編輯:王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