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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十年酒駕罰鍰 輔導義務人參與酒癮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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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積極推動「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於2026年6月間成功全數徵起一件歷時十年的酒駕拒測罰鍰案件,該分署更本於「執行與輔導並行」的精神,主動關懷輔導該案之義務人,協助轉介參與酒癮治療,從根本防範酒駕再犯。

台北市某年約60歲之周姓男子於105年2月11日凌晨騎乘機車行經台北市建國北路三段一帶時,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建國派出所警員攔查實施酒測,但周男當場拒測,因此遭警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裁處9萬元之罰鍰。由於周男嗣後並未遵期繳納該筆罰鍰,因而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受理後雖扣押周男的銀行存款,並命周男提出具體清償方案,但均無成果。因此,該分署遂於113年間派員至周男的居住處所,現場查封其名下房屋。周男於此時始表示其已年邁,目前僅靠打工收入維持生活,且有家人需要照顧,對於酒駕拒測遭處罰鍰一事,其亦非常後悔,希望台北分署能准許其以分期方式繳納該筆罰鍰。

台北分署人員於現場檢視屋內狀況後,發現天花板水泥有明顯斑駁剝落的痕跡,家具、擺設亦已陳舊,可見周男的經濟狀況確實不佳,因此同意周男分期繳納的請求。本次周男即有把握此得來不易之機會,按月繳納分期款項,終於2026年6月將該筆罰鍰全數繳清。周男於到場繳納最後一期款項時表示其至今仍對於當時酒駕拒測一事感到後悔,聽聞台北分署有在協助轉介酒癮治療時,當場即同意參與,決心杜絕酒癮,往後絕不再犯。

台北分署在此呼籲,酒駕、毒駕害人害己,對此切勿心存僥倖。對於酒駕等交通違規案件的罰鍰,台北分署除施以各種執行作為強力執行外,亦會採行轉介與關懷等多元措施,輔導義務人接受酒癮治療,以達成預防酒駕再犯之目標,共同守護民眾的身體健康與交通安全。◇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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