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高尚正直 華盛頓贏得戰爭和人心
【大紀元2026年08月12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Lawrence W. Reed撰文/信宇編譯)如果你想在求職面試中表現出色,或者在高級雞尾酒會上給上流社會人士留下深刻印象,不妨記住這條來自18世紀的實用建議:「不要當著別人的面漱口(有些事請回洗手間做)。」
這個建議與美國開國總統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年)有關。少年時期的華盛頓抄錄了當時一本名為「110條禮儀準則」(The 110 Rules of Civility)的流行格言集,這個建議是書中第101條禮儀準則。這本行為準則最早可追溯到16世紀90年代的法國耶穌會士(French Jesuits),它在華盛頓的成長過程中塑造了他的性格。晚年,他以正直(integrity)著稱,並踐行著這本影響深遠的冊子中所闡述的禮儀、尊重和得體的行為。據我們所知,他肯定從未在任何人面前漱口。
「如果你珍視自己的名譽,就應該與品德高尚的人交往;因為寧可獨行,也不要與庸人為伍。」這是第五十六條規則。華盛頓似乎也恪守了這條規則。
我個人最喜歡第110條,也就是最後一條,因為它傳達了華盛頓的卓越之處:「努力在你心中保持那點叫做良知的天火火花。」
在長達八年的美國獨立戰爭(America’s War for Independence,1775—1783年)期間,作為大陸軍(Continental Army)的總司令,華盛頓帶領國家取得了在初期看似遙不可及的勝利。他的敗仗數量是勝仗的兩倍多。他帶領著成千上萬的正規軍和民兵,他們中很少有人能獲得微薄的報酬,而他們的家人在他們離家期間生活艱難。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此長的時間裡,華盛頓是如何讓這麼多人保持步調一致的呢?
誠然,華盛頓膽識過人,行事果斷。1776年寒冷的聖誕夜,他率軍渡過結冰的特拉華河(Delaware River,位於美國東部),突襲黑森僱傭兵(Hessian mercenaries),堪稱神來之筆。五年後,他圍攻約克鎮(Yorktown,在弗吉尼亞州),依靠法國盟友牽制英國王家海軍,其計劃同樣高明。華盛頓對情報間諜的運用更是堪稱傳奇;他甚至偽造親筆文件,並派遣雙重間諜將其遞送出去,藉此弄得最頂尖的英軍將領一頭霧水。他避免進行高風險的「正面大決戰」,而是巧妙地運用戰略和適當的戰術,逐步消耗敵人的實力。然而,從紙面上的局勢來看,英國的勝利幾乎每次都更像是最穩妥的押注。
在某種意義上說,華盛頓最大的優勢是無形的,但在另一種意義上卻是實實在在的。這與第110條規則的最後一個詞——良知(conscience)——息息相關。美國的《韋氏詞典》(the 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將其定義為「一種引導人走向正義、遠離邪惡的能力、力量或原則」。一個品格高尚的人是一個有良知的人,他會努力去做他認為合乎道德的事情。良知是內心的聲音,是道德的指南針。它塑造我們的品格,指導我們的決策。一個以良知為準則的領導者,擁有激勵和鼓舞他人的能力。自律對他來說是自然而然的。他樹立了一個值得他人敬仰和效仿的榜樣。
與之相對,一個既無良知又無品格的領導者,只能靠槍桿子來統治。他的「追隨者」通常都在尋找逃離的出口。他們會認為領導冷漠、專橫、反覆無常、多疑且不可信賴。華盛頓則截然相反。對他的部下而言,他是榮譽、尊嚴、原則和愛國主義的化身。他與部下同甘共苦。他從未接受過任何報酬。對於任何讓他奪取權力或追求個人名利的提議,他都予以拒絕。無論形勢多麼危急,他對愛國事業的忠誠從未動搖。他舉手投足間都散發著優雅、謙遜和自制的氣質。簡而言之,他憑藉自身的風度和行為贏得了尊重。當兵力、金錢和火力都表明你無法取勝時,正是這種精神最終贏得了戰爭。
塞繆爾‧唐寧(Samuel Downing)曾在華盛頓將軍麾下服役,他的話道出了戰友們的普遍感受:「我們愛戴他。他們(士兵們)願意為他獻出生命。」華盛頓將軍的品格激發了將士們如此強烈的忠誠和奉獻。
美國歷史學家托馬斯‧弗萊明(Thomas Fleming)在一篇關於華盛頓統帥才能的文章中,指出了這位偉人領導力的另一個方面:
「華盛頓戰略最吸引人的地方或許在於它與自由的緊密聯繫。它摒棄了用槍炮強迫所有人參軍的軍事主義思想,而是建立在對自由人勇氣的信念之上。這是一種現實的信念:他並不指望人們為了捍衛自由而自殺,但他相信,如果人們認為自己有合理的成功機會,他們就會冒巨大的風險。」
數不勝數的軼事見證了華盛頓將軍的良知與品格如何體現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中。其中一則可能很多人未曾聽聞,涉及一隻走失的狗。這件事發生在1777年秋天,威廉‧何奧(William Howe,1729—1814年)將軍率領的英軍在日耳曼敦(Germantown,在賓夕法尼亞州)擊敗大陸軍之後不久。順便提一句,華盛頓一生都很喜歡狗,他一生中至少養過50條狗。
當愛國者們照料死傷者時,一隻小狐狸犬溜進了他們的營地。它脖子上戴著一個項圈,上面寫著何奧將軍的名字。美國當代歷史作家維斯涅夫斯基(K. A. Wisniewski)講述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
「華盛頓的士兵們疲憊不堪,士氣低落,他們看到了一個象徵性勝利的機會。他們提議留下這條狗,以此報復他們最近的損失。但華盛頓始終重視尊嚴和榮譽,他的想法截然不同。他下令將狗歸還給何奧將軍,並附上一封簡短而恭敬的信。」
華盛頓口述了這份備忘錄,交給了他的副官亞歷山大‧漢密爾頓中校(Alexander Hamilton,1755/1757—1804年,後來成為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備忘錄的內容是:
「華盛頓將軍向何奧將軍致以問候,並欣然歸還一條狗,這條狗是偶然落入他手中的,從項圈上的銘文來看,這條狗似乎屬於何奧將軍。」
維斯涅夫斯基寫道:「何奧將軍的狗的故事,雖然在浩瀚的戰爭史冊中只是一個小小的腳註,卻作為華盛頓品格的見證而流傳至今。在那個戰爭常常將對手貶低為敵人的時代,華盛頓決定歸還這條狗,表明他秉持著超越戰場的道德信念。」
華盛頓的宗教信仰無疑有助於解釋他的道德品格。雖然他從未炫耀自己的信仰,但他終生都是聖公會(Anglican/Episcopalian)教徒,曾擔任教區委員和教堂執事。由於他居住地距離費爾法克斯縣(Fairfax County,在弗吉尼亞州)的波希克教堂(Pohick Church)和亞歷山大市(Alexandria,在弗吉尼亞州)的基督教堂(Christ Church)較遠,加上他作為種植園主事務繁忙,華盛頓大約每月只能去教堂一次,但他經常在旅行時前往附近的教堂做禮拜。擔任總統期間,他定期在費城參加禮拜。他經常祈禱,並鼓勵他的部下也這樣做,他支持齋戒日和感恩日,並經常談到「神聖的旨意」(Divine Providence)以及賜予我們道德準則的造物主(the Creator)。
儘管如此,21世紀的評論家仍會質疑:「華盛頓是奴隸主,你怎麼能說他是一個有品格和良知的人呢?!」這種異議正是「現時主義」(presentism)的一個範例——也就是並非放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即當時的主流文化、觀點以及同時代人的作為),而是以當今的正統價值觀來審判過去的人。
18世紀是一個道德和思想覺醒的時代,無數人士開始質疑根深蒂固、無處不在的奴隸制度。有些人接受了奴隸制,從未深入思考,也無法與之抗爭。另一些人則在第一次聽到廢奴運動的信息後,便立即投身其中。大多數人的態度介於兩者之間。他們的思想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演變。華盛頓的經歷也是如此。
1786年4月,華盛頓在給羅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的一封信中寫道:「世上沒有人比我更真心希望看到廢除奴隸制的計劃得以實施。」自從11歲繼承奴隸以來,他對奴隸制的看法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轉變,從最初的接受到最終的反對。
美國的特殊之處不在於我們曾經存在奴隸制,而在於我們為結束奴隸制所付出的巨大努力——這種努力受到了美國《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1776)精神的鼓舞。
在19世紀初之前,世界上幾乎沒有哪個國家從未存在過奴隸制。奴隸制的歷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500年的古代美索不達米亞(Mesopotamia,在中東的兩河流域,大體位於現在的伊拉克)。這其中就包括非洲大陸的每一個國家。事實上,即使在18世紀跨大西洋奴隸貿易鼎盛時期,歐洲白人也幾乎從未派遣劫掠隊深入非洲內陸抓捕並奴役當地居民。最初的這項「髒活」是由當地部落完成的,他們綁架民眾,然後在碼頭將他們賣給外國奴隸販子。幾個世紀以來,非洲人奴役非洲人一直是非洲境內一項龐大的產業。
奴隸制在世界各地盛行已久,以至於中美洲的海地(Haiti)被認為是歷史上第一個廢除奴隸制的國家。而這直到1804年才發生!在此之前,美國已有八個州(北部和大西洋中部地區)廢除了奴隸制,或通過了逐步廢除奴隸制的法律。佛蒙特州(並非最初的13個殖民地之一)早在1777年,也就是它還是一個獨立共和國的時候,就擁護廢奴主義,遠早於它在1791年成為美國的一個州。
根據1787年的《邦聯條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美國國會禁止在俄亥俄河以北的西北地區實行奴隸制。只有一名議員投了反對票。喬治‧華盛頓總統簽署了該條例,使其正式生效。
第一個廢除奴隸制的非洲國家是東非的塞舌爾(Seychelles),但直到1837年才正式生效。在19世紀,活人獻祭在西非國家十分普遍,絕大多數受害者都是奴隸。最後一個廢除奴隸制的非洲國家是西非的毛里塔尼亞(Mauritania),該國於1981年正式廢除奴隸制,距今只有45年。
丹麥直到1848年才在其加勒比殖民地廢除奴隸制。
只有個位數百分比的被綁架非洲人最終被送往北美洲;近半數被送往巴西,而巴西直到1888年才廢除奴隸制,比美國內戰(American Civil War,1861—1865年)結束晚了二十多年。
美國革命的愛國者們,懷揣著《獨立宣言》中所表達的承諾,為終結奴隸製做出了比世界上任何一代人都更為巨大的貢獻。他們拒絕在憲法中明確規定奴隸制,而是加入了一項條款,自1808年起禁止跨大西洋奴隸貿易。
人們可能會問:「但憲法不是承認每個黑奴只算五分之三個人嗎?」沒錯,憲法的確如此規定,但這同樣是為了維護聯邦統一而做出的妥協,而且這僅僅是為了確定聯邦國會的代表人數,並非是對黑人相對於白人的「價值」(worth)的否定。
南方蓄奴州希望所有奴隸都被計入人口普查,因為這樣可以在不賦予奴隸任何權利的情況下,增加他們在國會的代表人數。北方各州則普遍認為,奴隸不應計入代表人數,因為他們沒有投票權。《五分之三妥協案》(Three-Fifths Compromise,1787年)限制了南方各州的代表人數,使其低於奴隸主的預期。
18世紀中葉,幾乎沒有人認為奴隸制是錯誤的,甚至不覺得它有什麼不尋常。但大約在同一時期,人們對奴隸制的看法開始轉變。《獨立宣言》宣稱「人人生而平等」,使美國走在了新興廢奴運動的前沿。包括19世紀黑人廢奴運動領袖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1818—1895年)在內的廢奴主義者,利用《獨立宣言》的措辭,指出那些後來才加入廢奴運動的人言行不一和虛偽。他認為,《獨立宣言》和《憲法》都是「自由文件」(liberty documents),後世的美國人必須恪守這些文件。
如今有人能確定,如果他生於1700年,他一定會成為一名積極的廢奴主義者嗎?很可能他不會走上這條路,因為廢奴運動在很大程度上是19世紀的運動。它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獨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這個前提的啟發。
華盛頓將軍為了這個理念甘願冒生命危險。後世子孫需要將其推向邏輯的極致——廢除奴隸制——但在世界歷史的關鍵時刻,像他這樣的人幫助我們朝著這個方向走了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遠的路。他並非完美無缺,但我們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在正確的時間裡,我們擁有像華盛頓這樣品格和勇氣的人擔任正確的職位,這是一種福氣,美國人民對此應該永遠心存感激。
本文刊自總部位於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的經濟教育基金會(FEE)網站,內容主要摘自基金會榮譽主席勞倫斯‧里德即將出版的新書《思想的誕生:原則、信仰與勇氣如何塑造美國》(Born of Ideas: How Principles, Faith, and Courage Forged America)。
作者簡介:
勞倫斯‧里德(Lawrence W. Reed)是總部位於喬治亞州亞特蘭大的經濟教育基金會(Foundation for Economic Education,簡稱FEE)的名譽主席,著有《真正的英雄:鼓舞人心的勇氣、品格和信念的真實故事》(Real Heroes: Inspiring True Stories of Courage, Character, and Conviction,2016)和暢銷書《耶穌是社會主義者嗎?》(Was Jesus a Socialist?,2020)等。
原文:How Washington Won the War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