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第二居所稅掀法律戰 法官踩煞車 市府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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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8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麗飛紐約報導)紐約市政府向高價的非主要住所徵收的「第二居所稅」(pied-à-terre tax)執行規則已於7月14日生效,史坦頓島一名州高等法院法官8月10日一度下令暫停市府部分實施程序,市府隨即提出上訴,使限制令暫時無法執行。總統川普11日也在Truth Social發文批評這項政策「在美國行不通,必須立即停止」,並表示正研究聯邦政府是否有法律權力介入。

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奧齊(Wayne M. Ozzi)10日批准三名屋主提出的臨時限制令,要求市府暫停依現有方式繼續發出相關通知,並撤下為實施第二居所稅而公布的相關房產清單。

奧齊在庭上質疑,市府向約1.7萬名「可能」需要繳納附加稅的屋主發出通知,要求他們自行證明住宅屬於主要住所,是否符合立法原意。他表示,向1.7萬名可能受附加稅影響的屋主寄發通知,「並不符合這項立法的原意」,並稱已寄出的通知雖無法收回,但法院可以阻止更多通知發出。

不過,這並不意味第二居所稅已遭法院推翻。市府在限制令下達後迅速提出上訴,使奧齊的命令暫時無法執行,相關法律攻防仍在持續,案件預計8月31日再次開庭。

這宗訴訟由三名屋主提出,並由前第一副市長、律師馬斯特羅(Randy Mastro)代理。訴訟主要針對財政局執行第二居所稅的方式,而非直接要求法院宣告這項稅法無效。原告主張,市府未先充分利用現有資料確認哪些住宅屬於非主要住所,反而要求大批屋主自行舉證,將確認責任轉嫁給納稅人。

法院爭議升溫之際,總統川普11日在Truth Social發文稱:「這在美國行不通,必須立即停止!」他並將第二居所稅形容為「危險的政治實驗」,表示正在研究「聯邦政府是否擁有任何法律權力」,可以在「為時已晚」前阻止這項政策。目前尚未有聯邦政府正式採取法律行動阻止這項稅制的消息。

第二居所稅主要針對符合一定價值門檻、且未被作為主要住所使用的住宅徵收附加稅;若房屋是業主、符合規定的家人或租客的主要住所,則不屬於課稅範圍。市府認為,新稅可讓擁有高價第二住宅者承擔更多稅負,並增加市府收入;反對者則認為,政策可能衝擊高端房地產市場,促使部分富裕業主及資本離開紐約。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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