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第二居所税掀法律战 法官踩刹车 市府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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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8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王丽飞纽约报导)纽约市政府向高价的非主要住所征收的“第二居所税”(pied-à-terre tax)执行规则已于7月14日生效,史坦顿岛一名州高等法院法官8月10日一度下令暂停市府部分实施程序,市府随即提出上诉,使限制令暂时无法执行。总统川普11日也在Truth Social发文批评这项政策“在美国行不通,必须立即停止”,并表示正研究联邦政府是否有法律权力介入。

纽约州高等法院法官奥齐(Wayne M. Ozzi)10日批准三名屋主提出的临时限制令,要求市府暂停依现有方式继续发出相关通知,并撤下为实施第二居所税而公布的相关房产清单。

奥齐在庭上质疑,市府向约1.7万名“可能”需要缴纳附加税的屋主发出通知,要求他们自行证明住宅属于主要住所,是否符合立法原意。他表示,向1.7万名可能受附加税影响的屋主寄发通知,“并不符合这项立法的原意”,并称已寄出的通知虽无法收回,但法院可以阻止更多通知发出。

不过,这并不意味第二居所税已遭法院推翻。市府在限制令下达后迅速提出上诉,使奥齐的命令暂时无法执行,相关法律攻防仍在持续,案件预计8月31日再次开庭。

这宗诉讼由三名屋主提出,并由前第一副市长、律师马斯特罗(Randy Mastro)代理。诉讼主要针对财政局执行第二居所税的方式,而非直接要求法院宣告这项税法无效。原告主张,市府未先充分利用现有资料确认哪些住宅属于非主要住所,反而要求大批屋主自行举证,将确认责任转嫁给纳税人。

法院争议升温之际,总统川普11日在Truth Social发文称:“这在美国行不通,必须立即停止!”他并将第二居所税形容为“危险的政治实验”,表示正在研究“联邦政府是否拥有任何法律权力”,可以在“为时已晚”前阻止这项政策。目前尚未有联邦政府正式采取法律行动阻止这项税制的消息。

第二居所税主要针对符合一定价值门槛、且未被作为主要住所使用的住宅征收附加税;若房屋是业主、符合规定的家人或租客的主要住所,则不属于课税范围。市府认为,新税可让拥有高价第二住宅者承担更多税负,并增加市府收入;反对者则认为,政策可能冲击高端房地产市场,促使部分富裕业主及资本离开纽约。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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