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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南退兼職費 促馬英九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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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陳定南上週六宣布全數退回兼職委員的車馬費,昨日上班即指示幕僚赴台灣銀行,開立面額共四十三萬七千元的兩張支票,送交中選會和陸委會,並以法務部公文用箋,通知這兩個機關今後勿再核撥車馬費給他。

 陳定南重申,願以最高的道德標準要求自己,退回所有兼職的車馬費,也希望台北市長馬英九「比照辦理」,退回法務部長任內兼任中選會委員,有十多次未出席,但已領取的車馬費。

 昨日上班不久,法務部長辦公室的幾位幕僚,即展開緊急作業,整理出陳定南所有受聘中選會、陸委會委員兼職的車馬費帳目,由幕僚參事張紫薇赴台灣銀行開具兩張支票,面額分是三十一萬六千元、十二萬一千元,直接送到中選會和陸委會簽收。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為了不讓有心人士繼續炒作兼職議題,內政部長余政憲昨日指示幕僚赴陸委會與文建會辦理兼職交通費退還手續。內政部表示,自余政憲部長上任至今,分別領取陸委會二十個月及文建會十一個月的兼職交通費,總計新台幣九萬三千元,都已全數退回。

 根據內政部人事處及余政憲幕僚統計,余政憲自九十一年二月上任起兼任陸委會與文建會委員職務,陸委會採每三個月以支票支付一次,至今年九月底止,共計領取兼職交通費二十個月,總計新台幣六萬元;文建會兼職交通費則採按年度支付方式,至九十一年十二月底止,共計領取兼職交通費十一個月,總計新台幣三萬三千元。

 余政憲強調,個人兼職完全是依法兼任,他主動退回依法領取的兼職交通費,是希望杜絕外界炒作相關議題,更希望能讓大家全面檢討兼職制度。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對於政務官兼職過多引發爭議,行政院長游錫 昨日表示,主要是因為推動政府改造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仍未能於立法院通過,造成現有三十六個部會單位因須相互聯繫,就得找裡面的人來兼職,「例如經理人數一多,就需要更多副總來協調」,根本之道,就是儘快精簡部會。

 被問及領取兼職交通費是否合理,游揆表示,這是延續多年的慣例,新政府作法已比過去嚴格;然而,根據誠信原則,若要追繳,那該要追繳到什麼時候?難道追繳到連戰當行政院長時?至於政務官或事務官希望捐獻或退回,則屬自由意願,政府不會干涉,他已要求人事行政局於兩個禮拜以內完成檢討,對社會交代。

 人事局長李逸洋說明指出,「兼職交通費」一詞是在前行政院長郝柏村任內所規定的,過去則有「車馬費、研究費、兼職酬勞」等不同名詞,而所謂交通費常讓外界有所誤會,以為是必須出席才能領取,確實不足以說明費用性質,未來將統一改稱「兼職費」。

 李逸洋指出,新政府上台後,還規定兼職本機關執行業務或共同業務,亦不得領取兼職費,例如人事局官員本就擔負組織改造工作,因此參與行政院組改會的工作過程,不能領取任何兼職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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