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深根化-臺灣立院通過「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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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訊】【編者按】11月27日深夜台灣立法院通過公民投票法,內容以中國國民黨和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大綱為主體,內容包括法律的複決、重大政策的創制權和複決權、立法的創制權、憲法修正案的複決,公投的提案需由人民或立法院提出,行政院不能提出公投。台灣總統陳水扁已根據此法案,宣佈計劃於明年320總統大選時,一併實行「捍衛國家主權」及「國家安全」的第一場人民公投。

【本報記者何麗娟報導】針對臺灣立法院近日通過公投入憲的熱點議題,全僑民主和平聯盟波士頓支盟及波士頓臺灣同鄉會于11月30日晚7點在位於佛明罕的波士頓台灣基督教會共同主辦討論會「公投論壇」,邀請中華民國駐美經濟文化代表處副代表蔡明憲博士為主講人。蔡明憲博士在擔任駐美副代表之前,是紐約、加州執業律師,本身又是專攻憲法法律的專家,是民進黨創黨的元老派。

蔡博士解說中華民國的憲法是在1946年12月25日制定,當時中國有35省的三千多位國大代表及八百多位立委,但經過多年的變遷,現在臺灣的立委已改選為250位,領土也只限於臺澎金馬,其間憲法只有四次修改,到現在175條憲法條文中有106條因不適用已遭凍結。經過民意調查台灣有65%-70%的人民贊成修改現行憲法。但改變的方法和內容一直都是引起爭執的焦點。

他表示﹔憲法乃國家根本大法,應符合現在台灣人民的需要, 如果不及時加以修改將阻礙台灣民主政治發展。而公投是民主國家的一新潮流,它的實施不但能使真正的民意來監督政府,尚可培養人民參與地方事務和關心國家發展的能力。所以近年來要求公投入憲的呼聲,一直有未消反長的趨勢,陳水扁總統提出的「全民公投,催生新憲」及 國民黨候選人連戰 曾在高雄市黨慶造勢大會提出的「新憲三部曲」,均顯示台灣的朝野早有共識。

蔡博士特別提出公投法中第十七條–防禦性公投的重要性﹐「當國家安全受到外來的威脅時﹐總統有權提案﹐經行政院同意後交由人民舉行公投來決定重大國策 。」這條公投的重要性是因「中國現正以四百九十顆飛彈對準台灣,對於這個威脅台灣人民要有最壞的打算,公投法把決定權交給人民而非政府」。另外一重要的公投的提案是「台灣是否要維持現狀﹐是否要接受一國兩制﹐應由台灣二千三百萬的人民來決定」,台灣人民亦可由「公投來表達主觀的意願,讓國際聽到台灣人民的聲音」。

此外﹐大家所關心的是否會改變現在的國旗、國歌及國號。到目前為止,立院通過的法案對此仍有限制。有聽眾發問陳總統在大選前公佈此公投案,是否有意發動對藍軍的選戰攻勢來爭取人民的選票﹖排除這種說法﹔他認為這是很正常的選舉策略,並無可厚非。全盟主席李隼三先生準備明年3月20日回去投票﹐他也鼓勵海外僑胞只要曾在臺居住六個月以上有註冊戶籍者,都可以恢復戶籍,回去投票。至於這個討論會的重點也是他最強調的事﹔就是總統選舉時「朝野是否以民眾利益為首要考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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