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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內政部將修法解決華僑返鄉設籍定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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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倪國炎金門十一日電)針對台灣政府遷台前在台出生、但未曾設籍即出國的華僑申請返鄉定居問題,在立委吳成典關切下,台灣內政部指出,專案辦理可能形成不公,應採取經由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方式解套,並規劃在修法完成後,開放兩年時間接受申請。

金門縣因早年鄉親前往海外謀生而有僑鄉之稱,由於兩岸戰亂因素,衍生出民國三十八年政府播遷到台灣前已經在金門出生,但未曾設籍即隨家人前往海外的華僑,他們想落葉歸根卻回不了家設籍,引起新黨籍金門縣立委吳成典的關切。

針對金門移居海外華僑申請返鄉定居問題,吳成典於立法院外交及僑務委員會提出質詢,建請僑委會協調內政部有關單位以專案或特案方式協助解決。

內政部函覆吳成典指出,有關建議針對金門地區予以專案許可一節,因對其他地區有類似情形者,可能形成不公,依平等原則,實不宜針對某一特定地區予以專案許可。

內政部表示,有關華僑(指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返國定居,應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而金門地區自民國三十八年即有戶籍登記,前述「華僑」如能證明其符合「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的身分規定,或依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取得相關證明文件,自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以依親或投資達一定金額的方式等申請居留及定居。

針對金門華僑返鄉設籍的問題,內政部進一步指出,將納入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中解決,希望在完成修法程序後,開放兩年時間讓有意返台定居者辦理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適用隨行申請。

吳成典對於內政部從善如流除表示肯定,並希望儘速循行政程序送請立法院審議,他表示,將尋求朝野立委支持儘速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案,期使早期旅居海外的金門華僑及其子女能一償返鄉定居宿願。

吳成典也提醒金門籍華僑能保有早年出國時擁有的中華民國護照,或其他能證明為中華民國國民的文件,以利修法通過後,能在申請期內申請返鄉定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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