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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敗訴專利權官司 罰賠五億兩千萬

2003-08-18 07:1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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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知萱8月17日報導) 電腦軟件巨擘微軟公司在一場專利權的官司中,輸給了一位前加州大學的教授,法院判決微軟必須付給這名教授以及加州大學共約五億兩千萬元的賠償。

一個位於芝加哥的聯邦法院陪審團星期一做出了這項裁決,認為微軟公司的網頁瀏覽器違反了一項在一九九八年授權給加州大學以及其舊金山分校教授麥克.杜爾的專利。這項專利的內容是,一個作業系統透過其瀏覽器執行一個在遠方存取的程式,也就是透過網路來傳送軟件應用程式。

杜爾教授目前是位於芝加哥奧拉斯(Eolas)科技公司的創建人,在一九九九年二月向法院提出訴訟,指控微軟公司侵犯他所申請的專利。杜爾也指出他所發明的功能是微軟能夠打敗網景公司的瀏覽器的主要原因。他在這個星期一獲得勝訴。

*微軟將上訴*

不過 原告奧拉斯公司以及加州大學原本向法院要求一億兩千萬美元的賠償。而法院根據微軟視窗系統在1998年2月到2001年9月之間所賣出的數量,並以每份$1.47美元為單位來計算,因此做出微軟必須賠償杜爾及加州大學共約五億兩千萬元的裁決。而根據 雖然微軟目前在解決反壟斷問題上取得了許多實質性進展,不過仍有約三十個有關侵犯專利權的案子在等著它。華爾街日報指出,這個判決對於微軟未來可能面對的風險是個值得擔憂的信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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