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知萱8月29日報導) 華晨汽車前總裁仰融在美國華盛頓控告中國遼寧省政府侵佔其私人財產,法律專家對此意見不一,有人認為仰融在美國起訴是正當的,而美國對此案也有管轄權,但也有專家認為美國不是適當的起訴地點。不過他們都認為中國的司法不公正是造成這種案例的主要原因。
國際法專家、美國馬裡蘭大學法律系教授丘宏達表示,仰融在中國討不回公道,而他和妻子又具備一定的條件,因此當然可以在美國起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如果你取得了外國籍,就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所以他的太太是美國公民,他自己本身有美國永久居留權,永久居留過了五年就可以申請入籍,成為美國公民。他在中國不能取得公道,那當然在美國起訴。”
*民事訴訟按慣例在被告所在地起訴*
不過喬治城大學法學院教授費能文卻不認為仰融在美國起訴是適當的。他說:“很明顯的是,這個訴訟案不應該在美國提出。它和美國的關聯非常少。所有遭到指控的事件都發生在美國之外,因此我認為這個案例應該送回中國審理。”
費能文教授表示,民事訴訟不論在國際法或是國內法上的慣例都是在“被告的所在地”起訴,才不會引起是否有管轄權的爭議。本案的被告是遼寧省政府,因此他認為中國才是最適當的地點。不過他也說,仰融基於便利性以及政治上的考量,在美國起訴是可以理解的。
至於遼寧省政府是否會應訴?丘宏達教授說,當然出庭比較有利,否則法院就會依照原告的陳述作出“缺席判決”,這個判決在一年之內沒有異議的話就確定其效力。而如果最後結果是遼寧政府敗訴,美國對遼寧省是否有執行力?丘教授說,遼寧省政府在美國的財產以及遼寧省出口到美國的貨物,美國都可以扣押。但是費能文教授說,這些財產可能不夠原告所要求賠償的六億九千萬美元,因此這也是不適合在美國打官司的原因,不但無法強制被告到庭,就算勝訴也無法完全執行。
*中國法官不能獨立判案*
不過兩人都同意中國司法制度不健全。仰融由於無法相信中國的司法體系,所以才求助於其它管道。丘宏達教授批評中國憲法看似有“司法獨立”的規定,實則不然:“它的問題是:法院裡的審判委員會是由黨控制的,所以重大的案件也都要請示當地的黨委書記。所以中國憲法很技巧的規定人民法院獨立審判,並沒有說法官能夠獨立審判。”
費能文教授也認為,由於中國的地方法院是由地方政府資助的,如果地方政府在一個案例中有利益,法院就無法獨立審判。他也相信這個案子跟仰融與遼寧省長薄熙來之間的私人恩怨脫不了關係。他說:“仰融可能被認為退出了支持遼寧地方經濟的行列,因此這是一種懲罰他的手段。另一方面可能由於薄熙來的一個親戚也遭到貪污的起訴,而用這個方法來轉移焦點。”
雖然中國有保護民營企業的法律,不過專家認為,幾乎形同具文。根據1988年中共第七屆人代會所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第十一條的規定,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權益和利益,並加以引導、監督和管理。丘宏達教授認為,遼寧政府在某程度上是根本違憲的,因此他贊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修憲的建議。不過費能文教授認為,中國政府以及遼寧省政府的當務之急,就是盡快處理這個產權糾紛,否則不但對其形象有傷害,也會影響外資前來中國投資。他說,如果他是胡錦濤和溫家寶,將會告訴薄熙來,趕快解決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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