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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禧:檢察官傳喚陳水扁出庭是很荒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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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花蓮縣十四日電)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今天傳喚陳水扁出庭作證,了解花蓮縣長補選期間民進黨候選人游盈隆陣營所提「頭目津貼」政見,引起各界關注。前台大教授李鴻禧認為,「頭目津貼」只是政見,並不構成賄選要件,檢察官為了候選人政見就傳喚陳水扁出庭作證,是很荒謬的事情。

李鴻禧表示,世界各國憲法中,對於總統都訂有刑事豁免權,由於總統對外代表國家,才必須給總統一個尊崇地位,同時,總統日理萬機,不能每天都接受地檢署或法院傳訊出庭。

他指出,頭目津貼案自檢方偵辦以來,傳喚民進黨副秘書長李進勇、游盈隆及競選總部相關幹部人員出庭也就夠了,並不需要傳喚陳水扁出庭,如果陳水扁此次拒絕出庭,難道檢方會以抗傳理由拘陳水扁到庭?

他認為,花蓮地檢署傳喚陳水扁出庭,其實可就近到台北地檢署由檢察官訊問,不一定要讓日理萬機的陳水扁疲於奔命到花蓮。李鴻禧說,檢察官不像法院的法官,只代表國家擔任原告角色,同時基於檢察一體,只享有部分獨立行使職權權力,檢察官作任何事情都必須向檢察長報告,否則,如果檢察體系放任這種情形存在,對國家法治推展將是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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