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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如傳訊陳水扁會進行相關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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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七日電)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孫進興下午表示,檢察官辦案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必須對於案情和相關偵查動作保密,地檢署並不知道「頭目津貼」案承辦檢察官李子春是否傳訊陳水扁,但如果真的傳喚陳水扁以證人身分出庭,地檢署會進行相關準備工作因應。

雖然總統府今天上午已經證實接獲花蓮地檢署寄發的傳票,但花蓮地檢署下午仍不願證實將傳訊陳水扁,承辦檢察官李子春下午前往花蓮地院出庭時,在媒體記者的包圍下,仍然以「無可奉告、沒有意見、謝謝」回應。

孫進興隨後也在前往花蓮地院出庭的路上被媒體包圍,他表示,檢察官獨立辦案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必須對於案情和偵查動作保密,因此他無法確定李子春究竟要傳訊誰,也不知道是否有傳訊的動作,對於承辦檢察官辦案的偵查動作他無法置評,但如果真的傳訊陳水扁出庭說明,地檢署將會進行相關準備工作因應,只是他實在無法證實是否有傳訊陳水扁的動作。

對於檢察官寄發傳票的行政作業流程,花蓮地檢署書記官長鍾松茂表示,檢察官辦案必須謹守偵查不公開的規定,基於案情須傳訊相關人士的動作也在偵查的範圍內,因此檢察官寄發傳票並不經過地檢署收發單位,而是指示書記官直接寄發通知或傳票給當事人,地檢署內非承辦案件的人員都無法接觸或瞭解傳票內容,只有當事人接獲傳票對外公開時,外界才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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