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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豐:共產黨怎麼就反對不得?

孫豐
2004-01-20 10:26 中港台時間|2007-12-10 13:4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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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0日訊】本文對游洛屏統戰的統戰工作講話而發。他說:「如果說要成立旨在反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政黨,我們的憲法和法律是不允許的,這也是違背中國人民的意志的」。

一、人民怎麼會做出違背人民意志的事?

凡意志都在肉身之內,是個自我發生自我體驗的內感知。

而胡小總、江軍委以及游洛屏,還有統戰部卻都是相對著人的外在事實,從外部只能做物理的觀察,你們怎麼能知道人的內感知呢?這共產黨也真能鬧些虛玄,違背不違背人家的意志也只有人家自己知道,你們在人家體外怎麼會知道?我無論如何也不能相信江澤民他叔叔想什麼這江澤民怎麼體驗到的,更不相信江澤民他爸他媽戀愛的生理過程這江澤民又怎麼能感應呢?

一個統戰部三流小官不值一駁,可這是中共五十多年的一貫制,是他們國內國際不變調的一句老胡話。我自己卻是從來沒把意志委託給統戰部,凡是我認識的人也都無此種委託,統戰部怎麼能知道建立反共產黨的黨違背中國人民的意志?

共產黨這幫東西把自己的兄弟打成反革命,要斃人家沒有子彈,他們會對「反革命」說:「你就忍耐一下吧,為節省子彈明天好打仗,派幾個人用石頭把你的頭砸爛,也算是你對革命的最後一點貢獻吧」!共產黨的四條大漢把人家強姦,割斷喉管,政治局委員還會說:「命都沒了,割割喉管又算個啥」?這些事這些話他們都能幹能說,就別指望你闡明的道理正確他們就可能金石為開。所以這些話是說給一切願用人類理性來解決人際聯繫的人聽的,請務必記住:

人是個物理事實,人的意志是物理事實內部的過程,只能是各人體驗各人的,一切硬要代表別人意志的那些嘴都是豎的。

民主社會就是意志只歸自己不准他們代表的制度的社會。

請想想:既然是違背中國人民意志的,也就根本不能在中國人民中間發生。統戰部來講這個話,證明有這樣的事,只要有這類事,就證明發生過這樣的行,有這樣的行就證明有這樣意志,就證明它沒違背中國人民的意志嘛!明擺著的理。統戰部這些話,豈不是在說彈道是相逆於射擊的嘛?你們也真敢。

你們不是在對著中國人民講這番話嗎?既然中國人民還有個意志可供「違背」,肯定這個意志也可以被它的擁有者自我表達,自我貫徹。共產黨讓中國人民自己來貫徹貫徹、表達表達不是更讓人信服?何勞黨的大駕呢?

再一點是共產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制度那麼合中國人民的胃口,又哪來的旨在反對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立黨宗旨呢?人還能反對自己的滿足嗎?你們黨那麼開明、你們政治那麼文明,又不是去干涉外國的內政,當然是說中國境內的事情,說的是中國內政啦。你們的話不是說出了在中國的內政裡出現旨在反對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立黨要求嗎?這樣的要求不是中國人民的?既然它違背中國人民的意志,從中國人民的意志裡又怎麼會冒出違背他們的意志的要求呢?對此,我知道你們有「一小撮」這個永恆的武器,好像是不是中國人倒須用「一大堆還是一小撮」才能界定。既然人家屬於一小撮,連中國人都算不上,你們又來抓人家幹嗎?

可見共產黨那些最經典的傳統,其實就是些強姦民意。所以共產黨是這樣治國的----他們的一些嘍囉常常和你站在一起罵共產黨,罵黨罵的狗血噴頭,我就遇到過很多:「我們和你們一樣也知道並也承認共產黨很壞,壞到家了,壞透氣了,可它還沒倒,沒倒俺就得聽它的,不聽你的,不聽人民的,哪來的公平,正義?共產黨給俺開錢,俺就得聽它的來抓你們……」就像游洛屏這種統戰部裡的不入流小官,連人家胡錦濤都說中國處在「官逼民反的危機」中;溫哥都說「大局性動盪勢不可免」時,他還在那裡賣的什麼俏呢?不害臊?這一小節沒什麼證明性價值,是在下氣不過的反駁。正式的證明在下邊:

二、「反對」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八一年春上,徐文立把本人呼了去,談了談想結個社的打算,還說以國家的統一建國為目標、宗旨,避免與共產黨衝突,結果還是全都進了局子;二十三年過去,我怎麼拌指頭數也不是一揮間,倒覺著隔了好幾個世。九八年,他倒是真要組黨,他偷偷地告訴我,還要把我也組進去,我還丈二沒摸著和尚腦,他就又給那恢恢之網網去了:又是反黨,又是顛覆政權。事到今天,我也終於明白了:

1、這「反對」不過就是個意見!

所謂「反對」就是個意見,只是方向不同罷了。咱先不管是不是旨在反對共產黨反社會主義制度,而只考察「反對」,它的內涵就包括:你得知道所反對的是什麼,你為什麼要反對,用什麼來反對?一個能被別人知道的東西肯定是有可知性的,一種可知的東西本來就包含著被接受或被拒絕兩個可能嘛,所以一切反對都不過就是些相反的意見,因為那被反對的,不也是個意見嗎?在意見與意見之間本來就是個反對與被反對關係;偷人家、奸人家、殺人家,是不能叫反對的,那叫偷、叫奸、叫殺。對意見嘛,只有個肯定或否定,反對,無非就是否定。

用什麼來反對呢?用腦子裡的意識,意識能去反對的當然還是個意識。那被反對的也是由腦子產生出來的。

你們可以產生意見、主張,咋俺們就不行?!----

你們得用公理把「俺為什麼不行」給予證明,那個歐幾里德的幾何是證明出來的,可不是根據「憲法和法律不許可」而得到的。「三點才能保證成直線」不是歐洲人獨享,你中國再特色也特不出個花來,這叫公理,你沒有辦法把它堆翻再叫公理!

意志是人這類物質的機能,人的物質存在是個體獨立的,因而人附屬在肉身之上的意志因生命的獨立性而擁有自由性;----這是公理呀!

我們寫出它來就是證明出它的公理性。憑什麼我們肉身上長的這意志就得聽你們的?你們不許別人建黨的話也得用公理證明出來才成,不用證明的方法來支持自己的公理性,只有外在強力去推廣的肯定全是私理!無論到了地球哪個角落,通行無阻的都只能是公理。

共產黨這幫人最典型的特徵是:只下命令,從不證明命令的公理性。

若人腦不先被觀念給規定了,又哪來的意識?----所以說「反對」就是平等!

無論相反的,不相反的都合法。你是你,你的意見成於你的腦子;人家是人家,人家的意見成於人家的腦子,腦子與腦子之間又沒挖什麼壕溝、運河,流出來的意見怎麼會是同一個呢?連人生的孩子都各是各的模樣,更何況意見了!

2、共產黨又是個什麼?

共產黨不就是個同一意見的人的聯盟嗎?所以老毛有「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話,老毛這話已承認共產主義就是一個意見,因而,被反對還是被支持是意見本身的聯繫:俺就愛看愛聽鄧麗君,不愛看只愛聽劉歡;這江澤民卻愛看愛聽宋祖英,這二者還不就是同一個理嗎?這共產黨自己把自己神聖到無以覆加,它是沒用冷靜的態度來完成對自己的真理性求證:若它能平心靜氣地對自己做個還原,就知道原來它僅僅就是個意見----用共產這個意見組成的集團。

反對共產黨呢?也就是用另一個意見來比較、來證明共產意見的失當。應該被公眾的標準重新加以證明,若它被證明為錯,那就拋棄它另換一個。

上述分析讓每一個人都不能挑剔地理解到:做為行為的「反對」和做為事實的「共產黨」一旦被還原,其實就都是意見。

意見還能全相同?沒這事。凡意見,還有不是主觀的嗎?

共產主義也是一幫人,共產也只是一個主觀要求;

俺們要民主,要憲政的也是一幫人,這也是個主觀要求。

你共產黨這個主觀意志的集團,哪裡來的不准別人成為主觀意志集團的根據?

你們不讓,這是個主觀意志,不是根據。根據得出自公理,你們要能用公理把它說清了,肯定沒人反對,我們咋永遠碰不上「活著就得吃飯、喝水」的反對,就因它真;也碰不上對「1十1=2」的反對者,就因它是公理。你們不是說主觀出自客觀嗎?你們這個主觀意志既是主觀,憑什麼反對不得?別人有別人的主觀意志,又不是光你們有。你們共產黨是一個幫,別人是別人的幫,都是幫哪來的你們這個幫凌駕於其他幫的根據?說不通呀!----一意見的相合與相峙都是正常,「反對」共產黨這個意見又何罪之有?沒罪!若你們共產黨沒有對別的意見的反對,又哪來的共產黨?你們是個可以任意地反對別人的意見,別的意見就不可以反對你們,這個理出自何處?這理不公!

共產黨說自己是「黨」就像說自己是鍋爐一樣,可誰一燒火,他就說你反革命,鍋爐還怕火來燒?乖乖!

3、「憲法」、「法律」還是些意見

「憲法與法律」又不會說話,它們是人制定的,還是人的意見。所以不是一個「憲法與法律」的許可不許可,而是憲法、法律是不是公理的問題。憲法與法律只表示它是強制性的國家力量,不表示它是被證明為出自公理的,出自憲政思想的國家力量。只要制定憲法的人高興,可以制定出納粹意義的憲法,「憲法」並不是必然具有合法性的,它要求在憲政條件下的憲法。憲政是通過必要的程序與環節使它最終保證了每一規定的公理根據性,個人的意見都不是可加忽視的,但個人可能合於公理,也可能背於公理,憲政的程序就有效地保證了公理的最終性,法律思想,法律條款的充分地被證明性,向公理的逼近性。使憲法在被證明裡獲得了它的牢固的根據性與真理性。

通俗些說:憲政就是並且必須是以人為本的政治制度,只有人性是它的根據和它的目的。

可共產黨的憲法是以黨為本,把黨當成最初和最終的保護的對象,它怎麼能適合人的生存呢?。

人生又不是意志事實,所以人的生存活動是因為人的存在所決定,活動的價值當然是滿足人的。那些去為黨的憲法怎麼能反映人滿足人的本質呢?共產黨這蛋,也不知怎麼能扯得出來?!

請共產黨也當個問題來想想:你們是不是一個「幫」吧?若是:「共產黨的領導」這個命意就是把局部加給全體,就是對凡人類成員都是自然界裡的平等事實的否定,是對人本的反動。對人類公理的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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