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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調會條例 馬英九:大法官解釋前應推定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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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妍君台北7日電)台北市長、中國國民黨副主席馬英九今天被詢及,對於法務部長陳定南等人上午拜會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時,質疑真調會違憲違法的看法,馬英九表示,大法官做出解釋,宣告某一條文違憲前,這個法律都應被推定合憲,這是最基本的法治精神。

馬英九下午在第四屆「總統教育獎」北市得獎人茶會後,接受媒體詢問指出,一個法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後,應具推定合憲正當性,無論司法或行政機關都須遵守,不能自己當大法官,認為某法律違憲,只遵守合憲部分,不遵守違憲部分。

馬英九說,若司法或行政機關可選擇性認為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的法令可部分執行,台灣就不能算是法治國家,這絕對不是法治國家應有態度,希望全國公務員體認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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