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日訊】1993年12月23日圓明園畫家村村長嚴正學在法院前的講話
敬愛的女士、先生們以及關心此案的記者朋友們:
法院終於開庭了!
自7月18日立案至今的五個多月裏,我在焦慮、彷徨、不安中好似過了半個世紀。我感謝文化藝術界、知識界、新聞界和全國各地關心此案的朋友們對本案的關注和支持。
此案發生後,中國音樂學院的教授特地為我演奏了他的作品。在他演奏的樂章中,我看見深遂的藍天上,一群大雁“人”字形地排列著向我飛來……我禁不住直掉眼淚,“人的尊嚴和權利”是生而有之,是譜寫在藍天之上的真理!然而在這片藍天之下,我卻橫遭執法者的毒打……
朋友們:本案開庭之前,此案的被告還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我將懇請法庭認定本案的被告是:北京公安局海澱分局。因為此案是執法機關的違法行政所致,應由具有法人資格的行政機關──公安局承擔被告,而並非是狀告員警。
1993年7月2日晚上,我被海澱公安局東宮門派出所非法拘禁、嚴刑毒打事件,許多新聞媒介已作了披露。這裏,我要向法院反映的是:在我起訴以後,在本案長達五個月的審理期間裏,在光天化日之下所發生的一系列我不能理解又難於接受的事實。它使我明白,我將為我的起訴付出慘重的代價。翻開備忘錄,有如下的記載:
7月28日前後,首次報導此案的《消費時報》編輯部多次受到身份不明人的騷擾。
8月份以來,我一次次接到電話恐嚇,我被人跟蹤盯梢,被人竊聽電話。
8月份到9月份,本案的目擊證人以及為我診斷傷情的醫院和醫生多次受到公安機關盤查;警方多次給為我做鑒定傷情的法醫鑒定室打電話,干擾法醫鑒定。
8月17日,有人換走了我的自行車,給我設下圈套;早已待命的便衣,立即對我跟蹤攝像、拍照,我再次被審訊了9個小時(1998年,北京公安局法制辦承認我的自行車被公安“拿”走,並賠我兩輛新車的錢500元)。
9月底,北京公安局法制辦楊曉林給椒江市人大去電話,要他們動員我撤訴,否則要拘留我15天。
10月14日,我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中僅有兩粒花生米和一顆紅棗。
11月8日,我的另一輛自行車在北大又被人“偷”去。
11月中旬,“七楔二案件”的主要施暴員警到《消費時報》編輯部,抗議該報報導。所以我不得不懷疑海澱公安分局早就對我宣佈的:他們已對此案負主要責任的打人員警所採取的“行政措施”……par
在這裏,我還要公佈我所接到的匿名電話的內容,這些情況我曾向公安機關反映過。但公安的“不作為”,使不同的人能在電話中多次警告我:“如果我堅持自己的訴訟行為,他們將遺憾地看到我會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暴死街頭,或者看見我的屍體在圓明園福海中浮起來。
現在,我要告訴那些恐嚇我的人,他們的咀咒巳成事實,幸災樂禍吧!
24天前的一個雨夜,肩負我們全家生活重擔和一個公司責任的我的26歲的兒子嚴溯宇,被一輛關閉車燈疾駛而來的汽車軋得肢離破碎!來不及掙扎,來不及呻吟,來不及體味人生最後的苦難,便離開了人世。黑夜帶著比黑夜更加濃重的黑暗掩埋了一切,留下的僅是一灘腥紅的鮮血。“苦海無邊、回頭是岸!”,殘酷的命運將逼迫我離開畫家村和我的藝術追求。因為他們謀害我兒子的目的:不僅是為了警告我,更是為了砍去支撐我生活和從事藝術創作和實踐的經濟來源……
我並不願意把這一切和我的起訴聯繫在一起。只是我向我的被告──北京公安局反映我所受到的種種恐嚇和威脅時,他們冷漠的笑使我不寒而慄,它使我喪失了最基本的人權保障,更使我無日不在惶惶中度過。
中國人忌諱“七”字,我這個活了“七楔七”四十九年的人,終於信服了命運。這一年,我厄運叢生、災禍不斷,而且都離不開“車”字。朋友們:你們不願相信,我卻相信了!儘管我不屈服也擺脫不了。我相信,無論判決如何?這只是一種形式。這種形式只是為了演繹一種無法回避的事實。而我從法庭出來,不知等待我的是精神病院還是監獄……
願此文作為備忘錄,提請新聞界及朋友們關注此案判決後的一切動態。(按:此案判決後,其中一員警被判一緩一,而嚴即被投入監獄,押送北大荒強勞。)
中國幾千年封建意識的積澱,使得“行政訴訟”只是個幌子,民告官談何容易?但願“葉公真能好龍”。我不願見到法律只能在暗箱中操作,而罪惡卻在權力的陰影裏繁殖著畸形的“真理”!
事實上,在過去的這段時間裏,我得到來自全國各地的朋友的關切和支持,這是我能夠走完這段艱難歷程的最主要的精神支柱。因此,無論此案如何判決,我都將謝謝大家!
朋友們:就在法庭開庭的前幾分鐘,法院竟突然宣佈:“此案無期限延遲開庭!”荒唐的理由是“審判長病了!”par
此刻,我感到憤恨!執法者互相串通的謀害和對法律的踐踏,已到了恣意妄為的程度!
我要大聲抗議:我在台州追查我兒子死因和幕後兇手之時,北京法院卻用印有國徽的傳票,讓我立即趕到北京參加訴訟,如果我不到庭,就取消我的行政起訴,我只好立即趕回北京。想不到今天的開庭又是一個人為的陰謀和圈套,目的只是騙我回北京,使我不能追查兒子被謀殺的事實。
我知道:我並非和公安局對薄公堂,而是和一個專制的強權對薄公堂,我面對的是一個“國家恐怖主義”!今天它製造車禍謀殺我兒子,是警告我的恫嚇!目的讓我屈服。但他們想錯了,兒子被謀殺的血腥暴行只能使我進一步看清專制政治的黑暗。如今我生不如死,面對屠夫的屠刀,我義無反顧地要把這個“民告官”的官司打到底!作為一個藝術家,他是以“行為藝術”的方式來揭露統治者的暴虐!!!
嚴正學1993年12月23日
【運動留痕】
一九九六年四月三日嚴正學在《獄中繪畫展示》會上對北京文化、藝術界朋友們的發言
朋友們:
一個剛從奴隸枷鎖下重新獲得“自由”的人,一個剛從遠離京華的北大荒重邁入“文明”的野蠻人,我已不知道如何和大家對話。
兩年來我天天盼著這一天,今天能有這麼多的文化界、藝術界朋友來看望我這個北大荒的囚徒,一個被“強權”渲染成“賊”的人。看望我在荒蠻的世界裏畫的心靈圖像和靈魂景觀。我感謝大家以及大家兩年來對我的時時關注、支持和信任。
我之所以能經歷種種難以想像的磨難:我被投入永遠漆黑的禁閉室;我在六根電警棍幾個小時的電擊下;我在別人一次又一次地為我設置圈套和陷井企圖將我永遠置於暗無天日之中!我在對強權和牢頭獄霸的無盡無止的抗爭中,我想到什麼?我想到你們對我的期待和關注;想到我和你們相聚的今天;這就是我活下去的信念!它使我多少次擺脫死神的擁抱,才使我今天能回到朋友們的懷抱之中。
朋友們:我衷心地感謝你們!
面對現實世界我們並不輕鬆,但我相信會一天天好起來。
4月1日,我去了海澱法院。在他們的驚惶之中,我告訴他們:
“我不是來尋找莊嚴而虛假的法律,我也不是來找法院,我相信原行政庭庭長現法院院長尚能有點良心,我只希望他尚能有未曾泯滅的良知,能不回避地看一眼我這個原告。”這只是我的一種姿態。最後我說:
“今天是愚人節,也許我又做了一個愚蠢的舉動!”par
我是個藝術家,政治字鐵腕操縱下的種種舉措,對我只是一種生活的體驗。兩年來我在牢裏寫下的50萬字的日記,畫下近百幅的畫足以表明我沒有白活!孤獨的監禁使我只能和自己的心靈對話,而藝術家的不幸正是藝術的大幸。
這些畫是我在森嚴的高牆和電網之中,在員警時時刻刻的監視和高壓電警棍淫威下畫成的,這些篇幅巨大的水墨畫竟是在鐵窗裏一個局部一個局部去完成的。它經歷了難以想像的通道,它是通過冰凍的糞坑由解除的強勞者一次次帶回到北京。
這些畫連我自己也是第一次整體看見!
我把我的生命和活下去的勇氣和對現實的希望全部溶入了我的繪畫,所以今天我是用我的藝術在向大家說話,並真誠地請大家給予指教。謝謝!
嚴正學1996年4月3日
--轉載自《議報》第170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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