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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豪案 起訴7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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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台灣無盟立委候選人蔡豪涉嫌在三年前立委選舉前,透過民眾日報以訂報招待出國的方式,招待樁腳與選民出遊,蔡豪與現任屏東縣議員的妻子宋麗華還隨團出遊拉票,共補助旅遊費用三百多萬元,屏東地檢署昨天依違反選罷法起訴蔡豪,具體求刑六年、併科罰金五百萬元。

同案被起訴的還有宋麗華、現任潮州鎮長王志豐、縣議員沈文傑、屏東市農會總幹事吳泰逸等七百五十五人,分別被求刑半年到三年半不等。

蔡豪表示,檢方在立委投票前二十天將他起訴,是主政者藉由司法刻意打擊特定人選,意圖達到使人不當選的作法,全案過程就如同前屏東縣長蘇貞昌競選縣長連任時遭對手抹黑,終至連任失敗一樣,意圖使他落選。

蔡豪強調,全案於前天法務部長陳定南強力交辦後,昨天下午就偵結起訴,讓人質疑,他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不會因此而氣餒,並被打壓擊倒,將會繼續努力尋求三連任。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榮松指出,蔡豪在第五屆立委選舉投票前夕,與妻子宋麗華、蔡豪表妹兼競選總部會計許淑娥、民眾日報執行長王世均(原名王親雄)、副總經理黃偉全、王志豐、吳泰逸、沈文傑等三十四名樁腳,共同基於賄選之犯意,與台北喬登、麗星郵輪旅行社簽約,再透過各地服務處幹部向選民招攬前往日本、泰國旅遊。

莊榮松指出,每人團費分別為一萬三千元、七千七百元,但僅向出遊民眾收費八千元、四千元,中間差額三千到五千元不等費用則由蔡豪支付,蔡豪及宋麗華再藉隨團出遊或委由輔選幹部及樁腳代為隨團出遊機會,向參與旅遊的選民拉票。

莊榮松表示,除了隨團拉票,蔡豪甚至僱用遊覽車專程接機,遊覽車回到屏東還專程開到競選總部,由蔡豪出面向選民要求支持,賄選規模龐大,且海陸空交通工具全部動用,承辦檢察官認為此舉嚴重敗壞選風、惡性重大,才求處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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