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9日電)台灣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今晚表示,台北市後備司令部勤務排二兵蘇冠豪值勤前受傷,家屬若質疑殘等鑑定結果,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司令部全力協助辦理。三軍總醫院則說,第二次鑑定暫定明年1月實施。
立委林郁方今天稍早召開「請幫幫殘障役男的家屬」記者會,質疑蘇冠豪的殘等鑑定無法讓當事人獲得合理撫卹。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發布新聞稿說,蘇冠豪今年1月29日凌晨未準時接哨,由下士張基哲喚他上哨,當時發現蘇冠豪倒臥在營區內生活大樓右側樓梯附近,立即送往三總救治。
後備司令部說,蘇冠豪除了頭骨破裂、鼻孔出血,並無其他外傷,經調查蔡冠豪當晚所穿著的衣物背部擦痕以及當晚天候狀況(微雨),並請台北市東區憲兵隊到場鑑識,同時訪談相關人員,未發現有外力不當介入,因此研判他是因為天雨路滑,行動失慎而受傷。
後備司令部也指出,蘇冠豪住院期間,除每天獲專人、專責看護,司令部並專案申請相關復健器材,配合協助診療。
有關蘇冠豪的殘等鑑定,是由三軍總醫院依醫療專業評定,後備司令部說,家屬如有疑義,可申請重新鑑定,司令部將本著照顧官兵立場,全力協助辦理。
另一方面,三總發布新聞說,蘇冠豪因頭部外傷合併創傷性顱內出血,被送到三總搶救,當時呈現重度昏迷,經院內神經外科搶救後,意識恢復,能自行行走,自我照顧能力部分恢復,至今仍住院,並持續復健治療中。
三總表示,蘇冠豪的殘狀等級暫時無法達到一等殘,但為顧及情理法,將安排進行第二次心理衡鑑及復健科語言功能評估,時間暫定為94年1月15日。
蘇冠豪的父母今天稍早由立委林郁方陪同召開記者會說,蘇冠豪至今無法說話,符合「因公受傷一等殘」撫卹規定,但三總堅持判定二等殘,使蘇冠豪無法得到合理撫卹。
林郁方說,依「軍人殘等檢定標準表」,「語言機能喪失完全無法與人溝通者」的情況可判定為「因公受傷一等殘」,每年可獲得新台幣十四萬元的撫卹金,可領終身;若為「因公受傷二等殘」,每年可獲十萬七千元,可領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