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呼籲市府保護小商家

允許在蔽陽蓬上標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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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石具3月10日紐約報導】紐約市議會日前於市政府前舉行記者會﹐呼籲市政府延期保護商家的法規﹐允許在店舖門前的蔽陽蓬上標有廣告內容而免受罰款。記者會由市議員蒙瑟瑞特﹙Hiram Monserrate﹚ 主持﹐市議員劉醇逸﹑魏普林﹙David Wiprin﹚﹑金納若﹙James Gennaro﹚出席了記者招待會。

根據市政府規劃局(Department of City Planning)1962年制定的區域劃分決議(Zoning Resolution)﹐商家在建築物外面的蔽陽蓬上只限標有店家名稱和地址﹐不能寫有電話﹐或者其他廣告宣傳內容﹐否則將被課以幾千美元的罰款。此規定一直延用至今。根據調查顯示﹐紐約90%商家的蔽陽蓬因標有電話或經營內容而違法。

去年﹐市議員蒙瑟瑞特致力於通過一項延長法﹐保護小商家在6個月內不會因為蔽陽蓬內容而遭罰款﹐並敦促市規劃委員會(City Planning Commission)審理並修訂陳舊法規。此延長法到今年1月14日到期。

市議員蒙瑟瑞特說﹕「對於許多商家﹐這個延長法能保護他們繼續營業﹐將延長法再延期2年﹐或者直到新法規的產生﹐是唯一的解決方法。」

市議員劉醇逸說﹕「消費者希望商家提供更明確的標記﹐我們也不想給小商家製造困難﹐阻礙他們服務社區。我們不能再容忍這個陳舊的法規再維持下去。21世紀的今天﹐越來越多的商家利用戶外蔽陽蓬作廣告宣傳﹐這並不影響市民的安全﹐這個規定一定要修改。市議會交通委員會將舉行公聽會討論這個問題。」

市議員金納若說﹕「在目前經濟不景氣的階段﹐阻礙商家作廣告宣傳是不明智的。在我皇后區的選區內﹐有商家因為在蔽陽蓬上標有電話而被罰款幾千元。」

在去年延長法執行之前﹐市建築局已給皇后區羅斯福大道幾百家商家發了關於蔽陽蓬違法通知﹐大多數店舖經營者為移民或有色人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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