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史東尼倫敦編譯報導) 日前﹐英國司法執行委員會對移民或難民申請者與其律師之間的法律援助合同實施更新﹐其中個人法律援助金由1500英鎊降至400鎊或280鎊左右不等。
司法執行委員會表示﹐修改法律援助合同的目的在於以下方面﹕提高移民和難民咨詢服務水平﹔減少重复性工作﹔保證專用政府法律資金更准确地用在可信和所需的難民案例上﹔減少濫用難民系統。
統計數字表明﹐2000年至2001年度英國政府向移民和難民案例撥款的法律援助金額為八千一百零三萬英鎊﹐而2002年至2003年度的法律援助金額則增長一倍多﹐達到一億七千四百萬零二萬英鎊。因此這次司法合同修改的重要內容在於引進嚴格的政府法律資金管理措施﹐尤其是控制管理幫助移民或難民辦案的律師費用。新司法合同使決策過程和責任(如是否該案例應獲得更高法律協助資金和上訴權等)掌握在司法部門,而不是操控在律師之手。同時,司法執行委員會還推行一項信用評估方案,即所有使用政府法律資金從事移民和難民案例法律咨詢的從業人員必須證明他們的知識,技能,和相關法律和實踐方面的經驗。
新司法合同中﹐個人法律援助金額下調引起廣泛關注。以倫敦移民或難民律師為例﹐2004年3月份以前申請案例的法律援助金額為1500鎊﹐而從5月1日起法律援助金額則降至286.75鎊(難民案例)和172.05鎊(非難民案例)﹔而在本年度3月和4月申請的難民和移民案例﹐法律資助金額分別為401.25鎊(難民)和286.75鎊(非難民)。據從事難民或移民申請案例的律師反映﹕法律援助金額下降後﹐他們要審慎考慮是否接手這一領域的案件。
移民執行委員會主任格理斯賓.帕思莫說:“這些修改對那些真正的難民申請案例應該沒有任何不利影響和爭論。實際上我們希望這些修改能确保難民申請者能從官方認可的律師得到有效的法律咨詢和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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