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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道安條例 駕車致人輕傷不再吊扣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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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三十一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六十一條修正條文 草案,未來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條例致人受傷者,將由現 行一律吊扣駕照的規定,改為致人受傷者,計違規點數 三點,致人受重傷者,則處駕照吊扣三到六個月。

交通委員會今天出席立委並不踴躍,加上交通部對 新修法沒有歧見,因此會議在無異議的情況下,迅速初 審通過民進黨籍立委王幸男(台南市)所提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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