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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須提存準備金 賠償洩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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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針對近來檢調單位陸續查獲的多件個人資料外洩案件,其中可能有來自於金融機構的客戶資料,銀行公會昨日緊急召開臨時理事會,決議一旦銀行外洩民眾資料,導致民眾權益受損,須依據民眾受損狀況,給予減收利息、免收跨行提款手續費等補償,並且銀行也須提存準備金,作為賠償之用。

有鑒於銀行可能成為資料外洩的元凶,銀行公會昨日召開臨時理事會,針對銀行外洩客戶資料的可能情形進行討論,最後針對信用卡、現金卡、金融卡等金融商品,訂定了4項不同的補償方案。

在信用卡、現金卡方面,若民眾因銀行洩漏資料造成損失,銀行需減收循環利息,減收幅度為3%,期限為期1年;此外,若是存款遭受損失,每月需減收自動櫃員機(ATM)跨行提款或轉帳手續費10次,期限為期1年。

銀行公會同時建議,銀行另需提存一定金額準備金,以作為對外洩資料當事人的賠償準備金,至於提存標準,銀行公會建議,銀行信用卡(或現金卡)發卡量達100萬卡以上提存2000萬元,發卡量未達100萬卡者提存1000萬元,估計全體發卡銀行需提存金額,約達5億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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