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張林遭警方傳喚被勒令「三不准」所想到的

(上海)李國濤 戴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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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日訊】繼5月28日“欲傳故縱”後,今天(6月1日)上午,安徽警方,終於按捺不住了,傳喚了資深民運人士張林。
  
  整個傳喚,歷時3個多小時,興師動衆,嚴加逼問,環環相扣,步步緊逼,氣氛緊張,興師問罪,並且鄭重其事,簽名畫押,做了訊問筆錄。這還嫌不夠,又當場勒令張林“三不准”——不准再寫自由思想的文章,尤其是不准再寫呼籲營救異議人士之類的快訊文章;不准外出;不准聚會;大有如果違反,立馬押入大牢嚴加治罪之弦外之音。

  那麽,如此大張旗鼓的訊問以及企圖治罪,要點何在呢?無非是張林最近和一些民運人士有過往來,最近寫了一些呼籲營救同道的快訊或思想性的文章並且在海外網站發表,最近參與了網上紀念六四的文章——《危機中的中國社會亟需民主英雄主義——六四忌日喚起的呼籲》——的共同起草修改活動,諸如此類,等等,總之,都是些在民主國家看來完全隸屬于公民正常生活的雞毛蒜皮小事。
  
  然而,在我們這個專制國家“依法治國”的“執法模範”警察眼裏,上述無足輕重,不值一提的瑣事,就會魔術般眨眼間便憑空變成了認定張林是“犯罪嫌疑人”的“執法”依據。但是,具諷刺意味的是,即使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衡量,無論從哪個角度考察,張林的上述行爲,毫無疑問,都是隸屬於百分之百的合法守法行爲之生活片段,任何稍有法律常識的不昧著良心說話的人,都可以輕而易舉依法認定這一點。

  但在這些“執法模範”眼裏,張林的上述行爲,似乎已經構成了“彌天大罪”,因而,必須規規矩矩,老老實實,不得亂說亂動,否則,就要使用“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繩之以法”,再“踏上一隻腳”,迫使其“永世不得翻身”。嗚呼!苛政猛於虎,由此可見一斑。在這樣一個殘酷邪惡的制度下,老百姓就如此這般被當成豬狗一樣不准思想不准異見否則格殺不論——這樣糟糕的社會狀況,卻常常被自詡爲是“中國有史以來人權狀況最好的時期”,自詡爲是所謂體現了“三個代表”的、人類有史以來“最美好的”“模範制度”,此不但是自欺欺人,簡直是恬不知恥!

  “三不准”的濫施,使我不由悲哀地想到:原本已經處於赤貧狀況,幾乎吃了上頓沒有下頓的張林一家老小,眼看又要忍饑挨餓了。張林早些年由於反對專制腐敗、追求民主自由,而曾經飽受這個“美好制度”三次共計八年牢獄摧殘,落下一身慢性疾病,雙手被酷刑——銬罰——已經折磨達幾乎殘廢,幾乎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兩手無法彎曲成拳,僅一個食指能彎曲工作——但日復一日,他就依靠這個食指,頑強地敲擊電腦鍵盤,奇迹般地敲出了一篇又一篇優美的文章,通過互聯網送到讀者手中,籍此換取微薄的稿酬,養活嗷嗷待哺的一家老小……但是現在,這個“美好的模範制度”,摧殘了他的健康還嫌不夠,還要以不准寫作的方式剝奪他目前賴以養家糊口謀生活命的唯一自立手段,由此企圖把他的一家老小,都逼到去當乞丐要飯的悲慘境地!嗚呼!苛政猛於虎,由此可見一斑。
 
  我不由悲哀地想到:人是鐵,飯是鋼,張林雖然是一個勇士,一位猛漢,一個豪傑,一條好漢,但巧媳婦難爲無米之炊,被剝奪了唯一的謀生手段,他拿什麽去養家糊口呢?張林是一個思想者,是一個作家,不准他自由思想,不准他自由寫作,將是多麽嚴酷的懲罰,多麽令人心悸的折磨!在這個“美好的模範制度”下,張林面臨的是多麽痛苦的兩難抉擇:如果堅持自由思想,堅持自由寫作,就會觸犯了所謂的“三不准”,將會被不分青紅皂白,可能重新投入牢獄,妻離子散;如果屈從淫威,放棄自由思想,放棄自由寫作,自己無疑成了行屍走肉,生不如死!

  我們強烈抗議、憤怒譴責安徽警方的這一錯誤的無理的做法,我們強烈要求安徽警方立即撤銷對張林的該所謂“三不准”!“三不准”的實質,是公然憑空剝奪了公民張林的自由思想權和自由寫作權,公然憑空剝奪或限制了公民張林的自由交友權以及人身自由權,還派生剝奪了公民張林的工作權,剝奪或限制了公民張林以及全家的生存權。一個小小的地方警署,竟然如此膽大包天,竟然敢於如此蔑視法律、踐踏法律,竟然敢於如此張狂、如此濫用職權,爲所欲爲,公然淩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這不能不說是國家的悲哀,民族的災難。此類狀況惡性泛濫之日,就是國家行將遭遇滅頂之災之時。        
                     
二○○四年六月一日,於上海

《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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