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曉明:我在退黨會上的發言

馬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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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訊】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時﹐我按通知參加了我曾為其中一員的中共陝西電視臺編委辦支部會議,討論我的退黨問題。我的退黨聲明是六月二十日寫的﹐從那一天起﹐我就認為我已不是中共的成員了。但組織委員說還要參加﹐還要履行手續。也好﹐可以借這個機會把自己的思想向同事們表明。

會議開始後﹐組織委員先說了一下我的退黨要求﹐並且念了中共黨章的有關章節﹐但他沒有念我的退黨書﹐可能是認為太“反動”﹐太“惡毒”了吧。接着他要求大家發表意見﹐但沒有讓我申明我的退黨理由。

趁着大家沉默的時候﹐我要過來我的《退黨聲明》﹐首先向大家介紹了寫《退黨聲明》的經過﹕六月二十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政保處四名警察將我帶到他們的辦公室﹐要我講出我與幾位朋友簽發要求政治改革的公開信﹑呼籲書的情況﹐並說我是一名中共黨員﹐為黨工作多年了﹐應該配合他們的工作。我當即表示這是侵犯我的政治權利的行為﹐我不可能與他們配合﹐一個字也不對他們講。我說中共的民主﹑法制竟然是這樣﹗這使我因我是一名中共黨員而羞愧﹗他們問我﹕“那你為什麼要入黨呢﹖”我說我年輕﹐我沒看清﹐我還認為中共能改正錯誤﹐我對中共還抱有不切實際的希望﹐我真是瞎眼了。我向警方要了一張紙﹐當場寫了《退黨聲明》﹕(原文)

中共陝西電視臺黨總支﹕

我於九八年六月二十日上午遭到西安市公安局傳訊﹐警方要我說出幾次在政治改革呼籲書籤字的情況﹐並不允許打電話給我的家人或朋友﹐他們說我是這個執政黨的一員﹐應該好好跟他們合作。一個人在憲法允許的範圍內發表自己的政治見解﹐竟然遭受這樣的政治迫害﹐這使我更加體驗到中共的黑暗和專制。鑒於這個黨的殘暴腐敗﹐我已不符合這個黨的實際狀況和條件。因此我宣佈從今日起﹐我退出中國共產黨。

馬曉明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日

於西安市公安局一處辦公室內

因警方說在他們那裡寫的東西不能由個人隨意帶走﹐因此﹐我要求他們將此聲明轉交陝西電視臺黨總支。這次傳訊警方一個字也沒得到﹐下午三點多將我釋放。幾天後﹐在克林頓總統訪問西安期間﹐就發生了在西安的民運人士被拘捕﹑被軟禁﹑被騷擾﹑被強行帶出去“旅遊”的事件。我也被軟禁﹐電話被竊聽。警方的許多做法與特務﹑黑社會沒有兩樣。

我在會上宣讀了《退黨聲明》之後﹐談了我對共產黨認識的變化過程。

我是一九七五年加入中共的。那時候﹐我們的民族﹑我們的國家﹑我們的人民已飽受了中共暴政的種種災難。反右﹑大躍進我已經有了印象。五九年到六二年的大飢饉﹐我是親身經歷﹐父親浮腫了﹐母親得了肝炎﹐全國餓死數千萬人。情況剛剛好一點﹐接着就是“四清”﹑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鄧小平重新出來工作﹐我受共產黨的影響﹐認為錯誤是難免的﹐有開明的人物掌權﹐黨和國家還是有希望的﹐沒想到粉碎“四人幫”後又是華國鋒的“兩個凡是”和經濟冒進﹐三中全會以後在經濟方面雖然進行了改革﹐但政治上仍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鎮壓民主牆運動﹐“反對精神污染”﹑“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以致發展到八九年血腥鎮壓人民的民主運動。在坦克機關槍的保護下﹐中共當局拒不實行政治改革﹐殘酷鎮壓民運人士﹐官僚機構日益膨脹﹐貪污腐敗向全方位發展﹐人民的財富轉入私囊﹐數以千萬計工人失業﹐苛捐雜稅﹐層層盤剝﹐民不聊生。事實使我徹底失望了。

改革開放初期﹐我曾與反對改革的意見進行過激烈的爭論。我是擁擠改革的﹐我認為當時中國的問題主要原因有兩個﹕一個是共產黨的一黨專制﹐另一個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計劃經濟。因為中共當局為了維護執政集團的既得利益﹐拒不進行徹底的政治改革﹐二十年來仍在原有的政治體制圈子裡打轉﹐使僅有的一些經濟改革成果幾乎喪失殆盡。中共在大陸執政時期﹐使四千到六千萬人非正常死亡﹐超過了抗日戰爭時期中國軍民死亡人數的總和。中共早已墮落成封建法西斯的共產主義黨﹐一個魚肉人民的黨﹐一個對黨內和黨外都奉行專制的黨﹐改革原來是一場騙局。 我不但因為作為一個中共黨員而羞愧﹑痛苦﹐還因替共產黨作了十多年的宣傳悔恨。這種所謂的宣傳工作﹐是赤裸裸的愚民和欺騙。它不但欺騙了人民﹐也欺騙了我自己。現在﹐我感到我太不適應中共的實際狀況﹐太不符合中共黨員的條件了。我是個叛逆者﹐退出中共完全是我自願的。

共產主義制度的失敗是不爭的事實。我希望中共不要抱殘守缺﹐不要在一黨專制的道路上繼續走下去。應該珍視現在又一個難得的歷史機遇﹐徹底進行實質性的政治改革。要認清歷史的大趨勢﹐要尊重人類起碼的政治權利﹐要遵守人類起碼的道德準則﹐目前首先要開放言禁﹐開放報禁﹐開放黨禁﹐在中國大陸形成一個多黨競爭﹑民選獲勝者執政的政治體制。

說到持不同政見者﹑民運人士﹐我們不是紅毛怪獸﹐不是憑空而起﹐無端生事﹐而是對中共幾十年的專制統治的理性反抗﹐任何一個思維正常的人﹐一定會觀察﹑會思考﹑會得出我們這樣的結論。我不過是敢於站出來說真話罷了。至於我因此受到的中共的迫害和處置﹐我並不在乎。這些在目前的政治環境下都是必然的﹐不可免的。我根本就沒有打算在中共那裡去討公道﹐我將按我自己的原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生活﹑行動。一切衡量我行為的標準只有憲法和法律﹐儘管現行的法律在一些方面還不公正﹑不合理。

我講完話後﹐經過片刻的沉默﹐組織委員要求大家表態。到會的各位黨員依次表示﹕尊重他本人的意願。接着書記說﹕政治改革是要搞的﹐但在我們這樣大的一個國家﹐要進行政治改革﹐必須要經過一個較長的時期。在我進行三十多分鐘的講話和發言以後﹐除了書記這句話以外﹐再沒有任何黨員出來替中共辯解或反駮我的發言。這出乎我的意料﹐使我驚奇。

會議就這樣結束了。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五日於家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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