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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及活化古厝 台金管處將古厝委外經營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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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七日電)政府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大多以「企業」為主,台內政部營建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目前推動傳統建築委託民宿經營案,則是以「個人」為對象,藉由古厝以民宿方式由民間經營,可活化再利用,並增加聚落就業機會,減少政府財政支出,達到古厝保護、觀光遊憩及地方經濟發展目標。

金管處為協助居民保存聚落風貌及人文景觀建築,協商傳統建築所有權人將無人使用且具保存價值的古厝,設定土地地上權30年給管理處,地上殘存建築物也交由管理處維護、修復及使用管理,目前已有18棟傳統建築已整修完畢,內部有現代化家電設備,約有 100多個房間,預計可容納200名住宿民眾。

金管處基於保存金門特有建築風貌與人文風采,及促進國民旅遊休憩體驗,依金門國家公園計畫,將已取得地上權且完成修復傳統建築委託民間經營民宿,讓古厝可活化再利用。

由於是委託民宿經營管理古厝,因此每一棟古厝只能由一人得標,日後經營者應繳交營運收入總額的20%給管理處,其餘為經營者的經營成本及勞務收入。住宿收費標準以每人新台幣 600元到1200元,由經營者評估後再經管理處審議後訂定。

另外,經營者應依機關書面通知配合原土地所有權人的祭祀行為;另在三個重要民俗節慶 (新年、清明、端午、中秋或當地廟會中選擇三個),依機關書面通知(1個月前),無償提供2個房間給原古厝所有權人住宿3天 (節慶前後共3天)。

不過,金管處表示,委託民間經營民宿計畫說明內容只是提供參考,詳細資訊還是依投標須知及委託契約書內容為準。投標公告預計在1月底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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