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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二十六日電)隨著社會風氣開放,成人使用增加彼此情趣之商品不再偷偷擺在商店角落,而是大方的公開陳列,且不乏以專賣店經營方式林立街頭。但成人用品零售商店如不符合商業登記法,將被處以新台幣一至三萬元罰鍰。
情趣商店禁止未滿十八歲青少年出入,二月二十一日宣導期過後,違規業者會被處罰二至十萬元。 台北縣府社會局長楊素端今天在治安會報,請警察局、建設局協助禁止十八歲以下兒童及少年,進入成人用品店。
楊素端指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父母、監護人及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出入成人用品零售業。社會局已宣導業者在入口明顯處張貼禁止標誌。
但是,在執行技術上有實際的難度,楊素端希望警察局提供資料以利宣導。
建設局商業輔導課長余雅芳指出,截至一月二十日止,北縣計有十八家成人用品零售商店登記。其中有新登記的,也有因應法令前來補登的,這些商店大多集中在板橋、中和,淡水、蘆洲,偏遠地區沒有登記者。警察局正對情趣商店造冊。
除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之外,如有成人用品零售商店不符合商業登記法,將處以一到三萬元的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