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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
【大紀元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二十八日電)邱小妹案後續究責,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指出,北市緊急醫療應變中心(EOC)責任醫院二十三家,當天凌晨二時十四分至五時,扣除仁愛院區,EOC僅電話聯繫十二家,另有十家責任醫院均未聯繫,即直接聯繫外縣市醫院,捨近求遠。
糾正案文指出,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災難應變指揮中心的標準作業程序欠妥適、稽核市立醫院登錄資料不實、台北市政府的危機處理機制不夠完善;另行政院衛生署尚未建置全國轉診通報體系也涉疏失。
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指出,台北市政府的急救責任醫院計二十三家,根據調閱、比對通聯記錄發現,北市EOC僅與中心診所醫院、西園醫院、萬芳醫院、國泰綜合醫院、台北馬階醫院、中興院區、忠孝院區、台大醫院、三軍總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台安醫院、新光醫院等十二家醫院聯繫。
糾正案文指出,當天凌晨二時十四分至五時的通聯記錄顯示,北市EOC沒有與陽明院區、婦幼院區、和平院區、國軍松山醫院、台北長庚醫院、宏恩醫院、康寧醫院、振興醫院、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博仁醫院聯繫。
糾正案文表示,台北市政府EOC的聯絡名單,若完全憑值班人員的習慣,隨機決定與哪些醫院聯繫,也沒有與仁愛醫院確定已聯絡過哪些責任醫院,即直接聯繫台北縣市以外的醫院,捨近求遠,可能錯失在台北市為病患找到床位的機會。
糾正案文說,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災難應變指揮中心的標準作業程序有欠妥適,通話內容過於草率,聯絡醫院的順序缺乏準則,實務運作尚有瑕疵,涉有不當;台北市政府對所屬機構的調查能力、危機處理機制不夠完善,亟待檢討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