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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明初審交通條例草案 紅燈右轉減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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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九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天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主進步黨團已展開動員,希望順利通過。修正草案內容重點包括紅燈右轉減輕罰款、行為人得申請以分期方式繳納罰鍰、增列未依規定變更汽車設備處罰規定等。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天審查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員葉宜津(台南縣)、周慧瑛(台北縣)、王幸男(台南市)等擬具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四版本,草案重點包括:

紅燈右轉行為原比照闖紅燈行為,處罰新台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草案修正為,屬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對轉彎車輛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罰規定,草案增列,面對圓形紅燈未設有禁止右轉的號誌、標線、標誌不在此限。

刪除裝用測速雷達感應器的處罰規定。

為遏止飆車歪風,草案規定,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燃料系統等重要設備未依規定變更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責令參加臨時檢驗。

罰鍰之處罰,行為人依經濟狀況或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繳納者,得申請以分期方式繳納罰鍰。本條例罰鍰分配,百分之十七配予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百分之三配予警政署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其餘依當年度中央普通統籌分配款比例,配以直轄市、縣(市)政府的道路基金。

葉宜津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攸關人民權益,她努力很久卻遲遲無法通過,上次行政部門還對他們的提案反動員,這次才拜託黨團動員,希望讓這項修正草案順利通過。

她說,紅燈右轉不罰美日都這樣規定,紅燈右轉比照闖紅燈對鄉間道路使用者很不合理,而一些對行人的保障和罰鍰都應再清楚規定,才能符合現狀。

國民黨籍立委、交通委員會召委李顯榮(台北縣)表示,只要站以民意優先為考量,國民黨會支持,他早就主張紅燈右轉在不造成行人困擾下不罰,罰鍰的部分也應適度減輕,不能把民眾當提款機,要以服務民眾優先考量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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