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提供材料反映中國監獄惡劣的人權狀況

網路文摘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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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按]中共酷刑,以文革時期為最。1979年以後,由於文革受害者平反教訓,中共對政治異議人士還不敢太多動用酷刑,但對法輪功,教會及刑事犯人,仍然頻繁動用酷刑。希望有關被使用酷刑的人士,不管是否犯罪,能夠提供相關材料。

    ——網路文摘編者 2005-10-21日

各位朋友:各位同胞:

聯合國法律專員諾瓦克教授即將訪問中國,視察中國的監獄狀況。我們希望曾在監獄、勞改營和勞教場所受過虐待和酷刑的朋友們、家屬們提供真實的材料,反映中國監獄惡劣的人權狀況,解救被虐待和迫害的難友,懲辦和教訓所有施行虐待和迫害的中國軍警人員。

由於痛苦太深,冤仇太大,所以受害人敍述起來難免有一種不知從何說起的感覺。材料有的太短,不得要領,有的太長,不便翻譯。

現在我們擬定一個表格如下,希望各位朋友認真填寫,以便我們立刻轉交給聯合國法律專員,讓他在視察中選擇過問。

(調查對象不限於思想政治犯。如果是刑事罪犯也不應當遭受虐待,他們同樣也是中國公民,同樣應當享受到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犯人姓名性別年齡

罪名(可補充說明實際上的被捕判刑原因)刑期從年月到年月暴行發生的地點:某某監獄(勞改場或廠礦、勞教場)省市縣區鄉路街號(辦公室、訊問室、車間、田野等等)

受到虐待和酷刑的形式(反銬、捆綁、用刑、毒打等等):

刑具(電棍、綁繩、特殊鐐銬、老虎凳等等):

日期年月日直接原因(逼供、故意給下馬威、對反抗的懲罰等等)施暴軍警的警號、姓名、綽號(盡可能提供):面部或身體特徵暴行造成的後果:(傷痕、腫痛、生活無法自理、多少個月浮腫、癱瘓、終身殘疾、死亡等)

是否給予治療:

是否已經提出指控、是否想要提出指控:

以上內容請簡明扼要地填寫,十月底以前發回,越早越好。以便翻譯成德文,轉交。

表格中不足的地方可以適當增加特別的介紹,但是不要太長。

全德學聯

*希望大家互相傳送,謝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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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diyuan@gmail.com(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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