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291) F-1身份用AP離境,返回時將失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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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8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二百九十一﹕我太太現用F-1的OPT工作﹐OPT將于2006年10月作廢。她只能等待明年申請2007年H-1B的名額。我想知道她現在是否可以申請I-140和I-485﹐並在90天內收到EAD和AP﹖ 她可以在I-140批准前用AP入境美國嗎﹖如果她用AP入境﹐她可以用EAD繼續工作嗎﹖還有﹐在EAD和AP批准後但I-140未批准前﹐她可以申請H-1B嗎﹖在她的I-140未批准前和使用EAD和AP期間﹐她算是何種身份﹖

解答﹕ 1) 在她申請I-140/I485就可以同時申請EAD和AP。
2) 在I-140未批准前是可以用AP入境的﹐入境後可以繼續用EAD工作。
3) 她不能再申請H-1B。當她用AP旅行時﹐她的F-1身份就失去了。一旦用AP入境﹐她就是Parolee (被假釋入境的人)﹐就不再是F-1身份。如果她沒有F-1﹐她就不能轉為H-1B﹐因為她已經沒有非移民的身份從而轉成H-1B了。這種情形下, 只有H和L是例外。因為她的OPT 在2006年10月作廢, 這是最完美的作廢時間. OPT的時間即沒有浪費, 又可以在2006年4月1日申請10月1日的H-1B. 最好拿到H-1B 後再旅行.
4) 在她使用AP入境後﹐她的身份是Parolee。(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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