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說真話的勇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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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訊】近期在文化、輿論上屢創中國先河的湖南傳媒,繼湖南衛視的“超級女聲”熱潮后,當地的雜志《時代人物周報》又推出“十大敢說真話人物”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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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時代人物周報11月6日刊文指出,從本期起將以系列報導方式,對2005年回望。“第一炮”是那些敢言說真話 。

魏:被選出的十大人物分別是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香港科技大學教授丁學良,民企殺手郎咸平,台灣立委李敖,演員張國立,湖南婁底市委書記蔡力峰,電視台名嘴崔永元,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北京市政協委員張惟英,中國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員易憲容。

宗:他們當選原因我們就不詳談了,大家有興趣可以找來看。据評選文章表示,有些話雖然想法良好但不設實際,有些話是真話但不招人喜歡,有些話說了等於白說。不過他們說了這個社會不一定會變好,但如果他們沒說,這個社會卻可能變得更坏。

魏:但是我覺得這個評選,主題雖然是“十大敢說真話人物”似乎仍然是不太敢說真話,漏了一些人物,他們的真話在中國及國際上都起著很大的影響,其中一個就是有中國十大律師稱呼的高智晟。

宗:也不一定是漏了,而是高智晟律師直闖中共的最高禁區,為被中共視為頭號敵人的法輪功學員伸冤,這個話題可能連時代人物周報也不敢講。

魏:高智晟本人不是法輪功修煉者,但他受理了很多法輪功學員的冤案。他一向以維護弱勢群體的權益,為小人物打官司而成名。身上擔負著很多個體、群體案件的辯護,陝北石油維權案、廣東太石郭飛熊非法關押案、鄭貽春案、新疆醫療糾紛案等,他總是馬不停蹄的到處奔波。

宗:傳聞高智晟在陝北成功營救朱久虎律師后就失蹤几天,回到北京后,就在10月18日互聯网上發表了《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 改善同中國人民的關系》致胡錦濤和溫家寶的公開信,立刻被多個國家媒體轉載,評為是大陸良心律師又一次沖破中共的“法輪功”禁區。

魏:在信中表示他真不知胡、溫兩位同胞面對非法迫害有何感想。我們的國家、我們的人民、我們的民族的長久价值,以及在這場浩劫面前保持沉默的各國政府的道德形象,都成了這場浩劫的受害者。

宗:其實也可以看出他是真正的為胡、溫兩位領導人著想,以免他們成為歷史罪人。

魏:在公開信中指出,這場浩劫的罪惡不始於你們,但這場浩劫在你們二人主政時期得以繼延,這場針對自由信仰者的浩劫你們未能制止,這同樣亦屬一种罪責。若不盡早身體力行予制止,這將會成為一种歷史的結論而不單單是他個人的認識。

宗:中國是《世界人權宣言》的締約國。《宣言》明文規定:“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容加以無理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於其憲法或法律所賦予之基本權利被侵害時,有權享受國家管轄法庭之有效救濟”。中國現行憲法第三十三條也載入“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無論是國際法還是中國的法律,都絕不允許中共以任何藉口侵犯人權,迫害中國老百性。

魏:所以高律師表示這已經不只是被非法迫害公民擺脫災難的問題,還涉及中國的憲法价值、法治价值、道德及道義方面的普世价值,這些价值不能在今天的中國變成了沒有价值的東西啊!

宗:很多學者都認為高智晟是一個真正的法律守護者的勇敢行為,因為他在維護著一個律師的基本信仰的權力:法律的權威。

魏:高智晟接受記者采訪時,講到甚麼原因推動他勇闖中共禁區,用寫公開信的形式。

宗:第一個原因是高智晟的個性決定,再加他對法輪功問題的關注,使許多的法輪功學員誤認為他能夠幫他們解決問題 。他根本就幫他們解決不了問題。律師的力量源於一個國家的法律,當國家的法律在有權者的手?堙A律師他哪里有力量。

魏:第二個原因是對中共體制不信任,完全墮落到了沒有任何价值的地步。尤其是對公民的呼聲,如果不公開的話會石沉大海,任何作用都沒有,公開的話,讓全球的人盯著你,看中共怎麼選擇。

宗:還有一個就應該是被法輪功學員的遭遇触動,高律師坦言由於自己的成長經歷加上多年的維權律師生涯,痛苦對他從來就不陌生,但這次調查還是讓他一次又一次潸然淚下,語言根本無法表達法輪功學員真正的遭遇和痛苦。

魏:高律師上信中的第一個法輪功學員案例是山東省煙台市賀秀玲,她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時送至煙台市毓璜頂醫院太平間,直至被認為死后才獲准親人見面,据丈夫徐承本表示,當時賀秀玲連下身衣服都沒穿,一只手還銬在病床上。

宗:當親人跪在她的面前為她遭遇的苦難痛哭時,突然發現“死者”的眼角慢慢地流出淚水,找到醫生用儀器測試表示心臟還在跳動,醫生的反應不是救人,而是迅速撕碎表明有心跳的心電圖,口中說著:“人早就死了,活什麼活”而逃离現場。賀秀玲帶著淚水在親人絕望的哭叫中死去。

魏:由於賀秀玲死因疑點重重,看守所頭目張福田、610頭目李文光想偷運賀秀玲遺體火化,被家屬發現。賀秀玲丈夫從地方一直到最高檢察院不斷上訴,其間煙台公安局610多次想用錢結束此案,開价十万元,不行還可再加,條件是不再上訴。

宗:有人認為高律師的調查是言過其實,表示不相信,譬如安全部門的人給高律師打電話說,當事人單方面的陳述怎麼能代表真實呢?

魏:高律師的回答說,所有公安机關偵察階段調查的筆錄都全部無效,因為也是一樣對當事人的一种筆錄,并沒有看到真實過程,而且高律師的記錄上都有他們本人的親筆簽名。

宗:公開信的調查內容還有很多,大家可以到以下网址查看http://www.epochtimes.com/b5/5/10/18/n1089890.htm

魏:值得一提的是在公開信的最后,這位身在險境的高智晟,還提出要保護他的證人,他表示在他還有安全的日子裡﹐他將繼續關注他們的安全,無論作為文明人類中的一員,還是作為中國人、中國公民及律師,他都有權利這樣做,雖然在中國它還十分危險。

宗:正如高律師表示,“我們在國家、民族和整個人民面臨公然的迫害和持續災難的時候,我們是需要有人站出來說話的。這位高智晟律師站出來后有甚麼遭遇,因時間關系,只有留在下次繼續,再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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