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高縣國中小學合作社代辦項目各校自定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二日電】高雄縣教師會爆料指國中小學合作社代辦項目收費不合理,經縣府教育局召開協調會決議,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代辦項目由各校校務會議決定,至於是否撤銷合作社,也由學校決定。

高縣教師會爆料,部分國中小學代辦項目由校長決定,收費不合理,甚至代辦項目不是學生需要的物品。

縣府教育局表示,邀請縣教師會、家長、教師代表協調,家長代表認為有很多雙薪家庭,為方便採購學生使用物品,還是須要由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代辦,最後達成共識,各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代辦項目,由學校校務會議討論後確定,如採購價格超過新台幣十萬元須公開招標。

縣府教育局表示,各校校務會議由校長、教師、家長、教師及職員代表組成,有代表性。部分都會區學校,學生採購物品便利,如不需要合作社也可依法解散。

高雄縣有完全中學、國中、國小兩百零三所,其中一百七十九所設有員生消費合作社。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