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偶像周星馳身份證 港男子被罰5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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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十三日電)香港一名四十三歲男子,十年前在尖沙咀拾獲影星周星馳身份證後一直攜帶在身邊,最近被警員截查身份證時揭發,早前承認控罪,今天被九龍城裁判法院判罰款五千港元。

自稱是周星馳超級影迷的區展文,任職酒店副經理,是周星馳的影迷,十年前耶誕節在尖沙咀街頭地上發現周星馳的身份證,如獲至寶,一直將這張身份證帶在身邊保存紀念,並沒有任何不法意圖。

本月初,他在街上被警方截停搜查,搜出周星馳的身份證,被控持有他人身份證罪,今天被九龍城裁判法院判罰款五千港元。

被告求情時表示,自己是周星馳的超級影迷,因此保存他的身份證,而沒有交給警方。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持有他人身份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能面臨十萬港元罰款及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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