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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泰勞滋擾案 高雄地院今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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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二十三日電)高雄地方法院鳳山分院今天開庭審理高雄捷運公司泰勞滋擾抗爭案。泰勞被控公共危險、竊盜、妨害公務等罪嫌,另外華磐公司員工被控涉嫌賭博、妨害自由等罪嫌。上午開庭除公司員工陳瑞源承認賭博外,其餘包括公司總經理嚴世華在內五名員工、四位泰勞都否認檢方指控。


這起泰勞滋擾案,包括顏世華、公司經理楊安琪、員工鍾煥偉、陳瑞源、史豐瑞、吳文寶、陳國安、李永遨等人遭高雄地檢署依賭博罪起訴,陳瑞源另依妨害自由罪起訴。泰勞部分,朋(Mueangjan Phon)、沙朗裕(Meemak Saranyoo)、叔尚(Bopribun Suksan)、彬(Kaeokone Baeng)等人則被以公共危險、竊盜、妨害公務等罪嫌提起公訴。

今天的審查庭由審判長邱明弘,以及李嘉益、詹建瑜兩位法官審理,兩案先後開庭。華磐公司除陳國安、李永遨未出庭,其餘六人都出庭應訊,由王姓、李姓律師辯護;四名泰勞則由律師許明德辯護,泰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張阮芳也在旁聽席關心。

檢方提出檢警偵訊筆錄,但辯護律師指出部分筆錄內容表示是聽說、傳聞,沒有證據力。而在宿舍區設置賭博電玩供泰勞娛樂,僅陳瑞源坦承個人所為,其他包括經營泰國六合彩等,顏世華等人也都否認知情。

法庭隨後審理泰勞滋擾案。四位泰勞透過翻譯否認包括縱火燒毀宿舍區警衛室、管理中心辦公室及車輛,以及撬開保險櫃竊取內部新台幣七十五萬元及六十萬泰銖,向救火的消防人員投擲石塊等檢方指控。


為其辯護的律師許明德指出,檢方提出警方偵訊筆錄欠缺證據力。主要是證詞來自管理階層人員,也是同案被告,即使是泰勞「阿榮」也是管理階層,都是引起泰勞暴動的原因,他們的證詞一定不利泰勞。而在開庭後,嚴世華等人與張阮芳拒絕媒體訪問,匆匆搭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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